伊隆·马斯克|马斯克:我一周纳税超薇娅一年


伊隆·马斯克|马斯克:我一周纳税超薇娅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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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隆·马斯克|马斯克:我一周纳税超薇娅一年

最近薇娅因逃税被罚13.41亿成为关注热点 , 结合最近的王力宏离婚新闻以及之前郑爽的逃税新闻 , 明星的巨额资产、收入及逃税金额刺激了网友的想象力 。 根据新闻里的金额 , 有网友得出“1薇=9宏=635爽”的调侃等式 。
相对合理的等式:1埃=52薇
之所以说“1薇=9宏=635爽”是调侃等式 , 是因为等式两边数字的背后意义不一样 。 薇娅的13.41亿是其2019年至2020年期间偷逃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总额 。 而王力宏离婚的天价数字后面是净资产 , 1爽=208万表示郑爽每天的合约片酬收入 。 数字背后的意义不一样等同于数字后面的单位不一样 , 就像我们不能让1米=10两=60分钟 。

大洋彼岸的美丽国也在讨论本国焦点人物的纳税问题 , 埃隆马斯克在接受The Babylon Bee(巴比伦蜜蜂 , 以讽刺报道著称的美国独立媒体)采访时称“我今年的纳税额是美国历史上最高的 , 我没有通过任何离岸账户来避税 , 我的财富都是公开透明”并讽刺了美国加州的高税率 。
马斯克之所以有底气说他是有史以来美国个人纳税最高的人 , 是因为他预期要缴纳110亿美元的税 , 因为马斯克这110亿美元与薇娅同样是个人纳税 , 所以汇率换算 , 1埃=52薇相对更为合理 。
中国顶级富人的常用避税手法是利于不同地区、税种之间的税率差 , 不同地区表现为通过全球免税天堂(通常为维京群岛和开曼)注册离岸公司 , 或者国内低税、免税地区(例如明星喜欢注册的霍尔果斯)的注册公司将财富转移 。 薇娅逃税手法是利于公司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之间的税差 , 这是对我国现有税法制度的公然违背 。
美国富人避税方式与中国类似 , 富豪们通过在“避税天堂”注册公司等手段来偷税漏税 。 马斯克也通过把公司从美国加州搬到德州来减少纳税 。 除了马斯克外 , 贝索斯等美国亿万富翁和他们的公司也几乎没有缴纳多少税款 。 贝索斯等亿万富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甚至低于1%——美国人平均缴纳14%的所得税 。 欧洲国家也抱怨亿万富翁及其公司缴纳税收过少 。 许多来自德国等税率较高国家的欧洲亿万富翁 , 还通过移民瑞士来避税 。
马斯克与薇娅的不同点在于 , 他并没有违反现行税法 , 其缴纳110亿美元的个人税款是对美国税法改革的公开抵制 。 与贝索斯不同 , 马斯克前期被批纳税少是按照美国的资产利得税 , 持有的股份只有在完成交易后才会对交易收益征税 , 而马斯克的万亿资产主要是其在特斯拉和Space X的股份其在两家公司并没有拿薪水 。 换言之 , 马斯克不卖股票 , 就不需要为他所持股份这种“未实现收益”而纳税 。

而今年10月份美国民主党准备搞“亿万富豪所得税” , 建议富豪们所持有未售出的股票也需要纳税 , 按照新的玩法马斯克头五年就得缴500亿美元 。 马斯克为了抵制还在讨论之中的“亿万富豪所得税” 。 在11月份在媒体上让网友投票 , 是否支持他出售10%的特斯拉股票 , 获得了57.9%网友的支持 , 并逐步兑现承诺 。
此次采访中 , 马斯克也称“我未采取避税手段 , 财富是完全透明的 , 不出售股票 , 按照现在的税法他想纳税都没有渠道” 。 大量抛售特斯拉股票肯定会导致股价下行 , 受损的还是持有股票的投资人 。 所以马斯克此前微博发文“本是同根生 , 相煎何太急” 。
相比把资产转移到国外 , 通过复杂的公司架构来逃税 , 马斯克的确好很多 。 但富人持有未售出的股票到底该不该交所得税 , 也引起美国民众的讨论与关注 。
经济难题:价值创造链上的合理分配
在采访中 , 马斯克说特斯拉和SpaceX公司都在提供有价值的产品或者服务 , 他没在这两个公司里拿高薪 , 每周工作70多小时 , 公司也都是经历数次濒临破产 。 作为创始人持有公司的股份理所应当 , 当他的公司不再能够提供有价值的产品或者服务 , 他个人也会和公司一样面临破产 。
言外之意 , 好像道德上是美国政府逼着马斯克交税 , 他只好出售公司股票变现 , 增加个人财富 。 但为什么被盯上的是薇娅和马斯克?公司资产与个人财产怎样分配才合理?联想到最近另外一个新闻“知网被论文作者起诉” , 知网不生产论文 , 作为论文的转载阅读的渠道商 , 却向论文作者索要26元下载费用 。 发表一篇论文才给创作者100多块的知识产权费 , 对使用者却是动辄20多元的下载费 , 或者阅读会员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