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欧美为何急着严管“滥权的数字巨头”?( 二 )


“美国两党少有的共识”
美国石英财经网近日在评论中国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举措时说:“就限制少数科技垄断企业‘集中权力’的行为而言,北京并非是唯一表现出强烈意愿的一方,美国和欧盟同样如此。
“如今的科技巨头太大、太强、太赚钱。”美国彭博社刊文称,各国政府别无选择,只能通过将这些企业带上法庭、通过新的竞争法律甚至将它们拆分的方式与它们展开正面较量。文章还援引一位德国议员的话说:“大的变得越来越大,但并非越来越好。”有美媒称,通过一系列收购,脸书等“科技公司寡头”如今已积累起非同寻常的市场控制力。如今的科技领袖仅对股东负责,但他们的企业却“富可敌国”。如苹果和亚马逊2019财年的收入分别高达2602亿和2805亿美元,已经超过一些国家的GDP。
互联网|欧美为何急着严管“滥权的数字巨头”?】美国《新共和》杂志认为,“对大科技公司权力的担忧,是美国民主与共和两党为数不多能达成的共识之处。”《纽约时报》9日刊文称,有关调查已导致谷歌在两个月前遭到美国司法部的起诉,尽管检方在该起诉案中不再要求拆分谷歌,但在今年底前共和与民主两党将至少再对谷歌提起另一项起诉。
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国友认为,当前美国互联网巨头的垄断所产生的弊端日益显现,包括过度滥用支配地位、对信息的侵犯,以及对创新的压制。他告诉《环球时报》采访人员,“美国在此时祭出反垄断大旗,也反映出美国政府对互联网巨头的负面性有了越来越新的认识。”
美欧针对超级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枪声几乎同时响起,但有分析认为,欧盟对科技巨头的监管更多的是出于防御性的目的,而美国的监管一部分是出于市场目的,另一部分是出于政治目的。对此,方兴东的看法是,美欧双方反垄断的逻辑大体上一致,即认为垄断行为损害竞争、创新和消费者利益,但这一次双方所注重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他告诉《环球时报》采访人员,欧盟反垄断举措很大程度侧重于对人权和价值观的维护,而美国最敏感的还是互联网巨头垄断对美国民主政治体制所带来的破坏,尤其是它们对最近两次美国大选的影响很大,如始终无法根治的“假新闻”现象。方兴东表示:“互联网超级平台的问题已超越市场竞争和经济问题,并深刻影响到整个社会秩序和政治秩序。”他还提到10年前的“阿拉伯之春”——当时美国鼓吹信息自由流动,希望通过推特等社交平台来颠覆他国的政权,但现在,社交平台也开始倒过头来影响美国的政治运行。
德国柏林网络政策学者斯特凡·维海恩21日在接受《环球时报》采访人员采访时同样表示:“现在,全球几乎没有法律来限制美国的超级网络平台。它们不仅拥有超级市场力量,也拥有超级政治力量。其权力从某种程度上已超过许多国家的政府,甚至可能唤起一场‘颜色革命’。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连美国总统特朗普及国会看这些平台也不顺眼,开始采取限制措施。”他认为,这次反超级网络平台垄断是从西方开始的,而且是“从上到下”的一场运动。维海恩还强调说:“欧盟为全球做了榜样。未来,会有更多国家也制定类似规则,来反对美国科技巨头的垄断。”
谈起反垄断问题的未来趋势,宋国友表示,这些互联网科技巨头就算不会面临被拆分的命运,也肯定是要被限制的,这是世界上主要经济体的共识。但他也表示,不论是欧美国家还是中国,政府和立法者还要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如何更好地发展数字经济,因此需要在反垄断和保护本国企业的全球竞争中小心地形成某种平衡。
拆分巨头?欧盟知道不太现实
“全球反垄断行动能向大科技公司发起挑战吗?还是像过去一样,欧盟对微软和谷歌等巨头的垄断行为只能以罚款了事?”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网站的文章也提出这样的疑问,担心反垄断执法执行迟缓,很难直接限制科技公司。英国《金融时报》文章认为,《数字市场法案》发出的警告是,5年内被罚款3次的科技公司将面临拆分,这表明欧盟承认现有的竞争法律不够完善,未能遏制硅谷巨头。而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学者迪帕彦·戈什、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教授尼克·卡伍尔德里近日在《华盛顿邮报》撰文称,“对脸书的起诉还不够”,该公司的商业模式才是问题所在。今年10月对谷歌和目前对脸书的起诉,都依赖于有关数字平台应该如何被监管的“狭隘的反托拉斯模式”,因此都未能解决最重要的问题:大型科技公司旨在加快有毒内容传播的基本商业模式所带来的社会消极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