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多方“出手”规范网络直播带货乱象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网上营销模式不断创新,网络直播销售就是这一创新的突出代表。尤其是今年受疫情影响,导致现实经济生活发生重大变化,使网络直播营销迅速发展成为现阶段重要的营销及引流手段之一。就在刚刚过去的“双十一”,人们直观看到了“直播带货”的迅猛势头,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引发了大家的关注。

中国经济网|多方“出手”规范网络直播带货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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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资料图 欧云海/摄
“低价”不低、“严选”不严 直播带货乱象频现
2020年“双十一”遇上风头正盛的网络直播,带货主播各显神通、圈粉引流,网络购物节又有了新玩法。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创造的经济价值不可小觑,透过小小的直播间,我国经济的韧性和新型消费活力再度凸显。但一些直播带货“低价”不低、“严选”不严,甚至销量造假等乱象也频频出现。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生活频道了解,中国消费者协会2020年开展了《网络直播侵害消费者权益类型化研究》,在对网络直播销售行为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其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进行系统性梳理并予以类型化研究,归纳出虚假宣传、退换货难、销售违禁产品、利用“专拍链接”误导消费者、诱导场外交易、滥用极限词、直播内容违法等七类网络直播销售中存在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主要类型。所以,如今发展迅猛的直播带货,加强监管治理已成为当务之急。
多方“出手”规范“直播带货”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生活频道近日获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1月6日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充分考虑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属性特点、行业现状、监管制度等,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明确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对指导基层执法和促进行业规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要求,创新监管理念,积极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监管方式,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此外,11月1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通知,就《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该规定是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就是说对平台提出了直播营销要求,这对规范平台直播营销行为,避免出现虚假信息和数据造假,欺骗和误导用户等将起到约束作用,是“直播带货”进一步朝着法治化迈进的一个重要步骤,对直播带货这个新生事物也将产生积极影响。
长久以来,直播平台从运营者到直播营销员等,其从业营销服务一直存在诸多问题,如果不加以规范,必将影响该行业的健康发展。而通过多部门相继出台相关法规加强监管治理,就是要确保直播营销行业更加健康、长久的发展,使其变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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