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华乐法讯丨微信转发需谨慎,这样操作当心惹官司喔!

随着微信的不断普及,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分享有趣的事情,点赞精彩的内容,转发感兴趣的图文、视频等,已经成为时下主流的社交方式之一。
但可能大家都没想到拇指按动之间,可能稍不留神就触及了侵权的雷区,或是成了造谣者的“打手”,或是侵害了他人的隐私而不自知。
【案例回顾】
2018年,市民李某偶然看到一张同事张某与异性亲吻的不雅照片,认为张某生活作风有问题不适合继续在现单位担任要职,于是便在单位一个500人的微信群里转发了该不雅照片,意图披露张某的作风问题,给张某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嗣后,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明,该照片是张某与一女性朋友在房间里自拍的不雅生活照,2017年时,该女性朋友在更换手机时将照片发给张某,张某再将该照片发给了另一位朋友,其朋友后将该照片传给了他人,而逐渐扩散出去。
深受困扰的张某随后向法院提出了诉讼,经审理后,法院认为,如果李某认为该不雅照片的内容能够证明张某存在违法、违纪的情况,且有检举之意,应该向相关职权部门反映,而不是转发在微信群里供单位同事观看;虽然该涉案不雅照片是李某从他人处转发所得,但李某将之转发在微信群里给多人观看,并称张某嫖娼的行为,进一步扩大了张某隐私的公开范围,同时还给张某造成严重的精神痛苦;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认定李某的行为侵害了张某的隐私权;判令李某作出书面的赔礼道歉,并赔偿张某精神抚慰金2000元。
【律师说法】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隐私权作为一项基本民事权利,在立法导向和法律实施层面均得到了强化保护;而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一篇中就对公民个人的隐私权作了专门规定。
因此,律师提醒:街坊们在使用社交平台时,应注意加强公民个人权利保护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注意义务,遵循安全且必要的原则,避免因转发行为不当,造成对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侵扰。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看完案例介绍和律师说法后,大家是不是对即将生效的《民法典》有了更具体的认知呢?还是你仍有其他问题想要亲自联系社区律师?别急,为了让法治知识在社区居民中得到普及,把《民法典》宣传至各家各户,小e携手广东迅法律师事务在咱们华乐街开设了“华乐法讯”专栏,在为大家说法讲法的同时,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生活中所面临的一些法律难题。
社区律师事务所简介
广东迅法律师事务所为广州市规范律师事务所,2013年获“管理优秀奖”荣誉称号。该律师所自2009年至2013年是以“所所结对”形式开展华乐街所属社区法律服务,自2014年始该律师所李文立、蔡小奋、毛丽敏、刘小万等律师分别担任华乐街所属10个社区的法律顾问, 擅长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房产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刑法等法律业务。
该律师所主任李文立律师,执业年限24年,担任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省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越秀区法学会常务理事、越秀区律师管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越秀区服务站站长等职务。该律师所社区律师团队,主任亲自挂帅,律师之间合作紧密、相互配合,可更好的为社区居民、商户和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下面是华乐街各社区律师12月值班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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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插图
【类别 部分整合】
【采访人员 黄绮媚】
【编辑 南山】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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