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购买万条个人信息进行电话营销获刑,扬州邗江发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典型案例
扬子晚报网11月26日讯(通讯员 杜本明 采访人员 陈咏)26日,扬州市邗江区法院举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审理情况,发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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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通报典型案例
2017年以来,邗江法院共受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案件16件91人。案件呈现犯罪手段多样化、犯罪主体年轻化、犯罪后果严重等特点。信息技术的普及及快速发展,犯罪分子采用高技术作案手段,如搭建钓鱼网站、剽窃软件、入侵网络等犯罪活动层出不穷,花样繁多。此类案件中,被告人以青年居多,犯罪主体呈年轻化趋势,掌握一定的计算机技术,善于钻计算机系统漏洞,出于猎奇心理或利益驱使获取他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犯罪主体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及计算机信息后,借助网络新媒体平台大肆传播,对社会信息管理秩序造成损害,极易引发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等次生犯罪。
如何保护个人信息?法官提醒,不点击来路不明的网址。对于收到的中奖提醒、客服退款、信用卡积分领取等可疑短信中的网址链接,不要因好奇而点击,更不要在此链接网址上填写个人有关信息。不下载、使用非正规APP。不可在非正规APP上注册或填写个人信息,不授权非正规APP获取地理位置、读取手机内存信息、获取通讯录等权限,以免被恶意获取个人信息,导致信息泄露。慎重使用公共WIFI。尽量不要使用可以直接连接无需认证的公共WIFI,即使需要使用公共WIFI,也应尽量避免转账支付操作,防止账号、密码遭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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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购买万条个人信息进行电话营销获刑,扬州邗江发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典型案例】发布会会场
会上,发布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及计算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
被告人张某、韦某为拓展其经营的某信息咨询公司的客户源,通过微信联系卖家,以人民币400元的价格,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姓名、电话号码)10000条,并进行电话营销。张某为拓展客户源,还通过购买某论坛账号等方式,非法在互联网上下载公民个人信息并进行电话营销。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韦某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韦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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