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网红限薪令要来了?
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四点意见看了一下国家广电总局11月23日下发的文件,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我简单的讲解我的几点看法。最近几年网络秀场直播、电商直播节目可以说是非常红火,不仅仅培养出了很多流量明星,也为电商开辟了新的市场。但是由于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还属于新兴行业,所以还存在着很多的监管空白,很多人为了利益根本就不讲武德。此次出台的文件就是想要规范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引导它们向对社会有利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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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此次通知主要涉及到了四个点,分别是网络风气、平台监管、打赏问题和电商责任制。其中网络风气问题很好理解,就是要强调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在大的方向上还是需要宣传正能量,平台的推荐机制不应该只看流量不看质量。重点在于该文件提到了一个问题,建议平台方面“让有品味、有意义、有意思、有温度的直播节目占据好位置,获得好流量。”
这句话就很有深意了,也就是说未来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的推荐算法可能会受到影响,平台会更加的注重培养优质人才。其实一些主流的内容制作平台也一直在寻求改变,都已经开始注重培养优秀原创人才和进行各种资格认证,同时也在内部对于一些有潜力的作者进行培养。关于网络风气这一方面,我认为没有什么奇怪的,持续创作优质内容对于平台、主播和网友来说都是有好处的。
直播平台要保证1:50的监管比例,可能会缺管理员对于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加强监管的问题,其实也是很好理解的,主要强调了一个实名制和资格审查。实名制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不解释也罢,但是要求相关平台对于主播的资格认证就比较严格了,甚至提议对头部主播进行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新的政策要求平台建立直播间和主播的业务评分档案,如果主播选择了一个领域,以后想改领域可能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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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台的监管问题,此次通知也出台了一个特殊的规定,就是要求平台内容审核人员的占比。以前各大直播平台的内容审核人员的占比是多少我不清楚,但是以后相关平台的一线审核人员与在线直播间数量总体配比不得少于1:50,并且平台每季度应向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备直播间数量、主播数量和审核员数量。这个消息可能是一个机会,这些主流的视频平台可能会大量招管理员了,说不定能够解决一些就业问题。
【 监管|网红限薪令要来了?】直播电商责任也并不复杂,主要强调了要进行相关资质审查和实名认证,对于一些头部网红更要重点监管。某些带货的自媒体大佬需要慎言慎行了,不能只是说有问题包退就可以了,卖假货不是退货就能解决的。比如这两天李佳琦的燕窝事件,网红带货要为自己的话承担应有的责任,不能说你只是一个带货的,质量问题都是厂家负责。你在电商直播时候说过什么话,就要为自己的话承担应有的责任。
未来可能会对网红进行限薪
最后就是直播时候的打赏问题,毫无意外未成年人和未实名制不能进行打赏,平台方面应该利用技术优势把这两个问题进行落实。这次针对直播的打赏问题,还有另外一段话不叫有深意,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要对直播进行限薪,要知道直播网红也是属于明星的一种。国家早已经对于一些影视和娱乐星进行限薪,那么想要对互联网直播网红进行限薪也是有可能的,要知道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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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处文件中有的一段讲话“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并且强调了达到“打赏”每日或每月限额,应暂停相关用户的“打赏”功能。”这句话的官方释义是什么我不敢肯定,但是字面意思应该是限制用户的打赏总额无疑了,只不过目前来说还没有直接针对主播。限制粉丝的打赏金额,其实就是在限制主播的收入,虽然粉丝数量没有限制,但是这也是一种限薪的手段。也就是说平台现在还有着一定的自主权,但是我想未来对于直播网红限薪必然是一个趋势。理由很简单同样都是明星,网红为什么那么特殊。
此次国家广电总局对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我认为主要的就是这是这四个点,其中最重要的我认为就是计划对网红进行限薪。觉得我分析得有道理的朋友,长按文末点赞三秒,送作者三连击。光明的未来属于我们,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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