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意见|岳阳这两家快递公司 快件未安检将受罚10万元


处罚意见|岳阳这两家快递公司 快件未安检将受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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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晚报全媒体讯(通讯员 吴明治 肖铮)11月23日,湖南省岳阳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两家快递公司因揽收快递件未进行就地安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分别受到10万元行政处罚,两家公司负责人孙某、李某琳分别被处以5000元个人罚款。日前,处罚款全部按规定上交国库。
据介绍,今年6月,由岳阳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市邮政管理局组织的快递行业安全检查时,检查组工作人员现场发现,湖南某通快递公司、某汉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在平江县存在揽收快件时未进行安检。检查组工作人员现场分别拍照、录像,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对涉事人员身份信息认定。事后,市邮政管理局及时分别向市反恐办和省邮政管理局进行报告,得到省邮政管理局、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大力支持。
6月15日与6月19日,市邮政管理局分别向上述两家公司开出《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湖南某通快递公司提出申辩意见。市邮政管理局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处罚意见,对该公司申辩中提出的减免处罚意见不予采纳。另外,湖南某汉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没有提出申辩。
根据两家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现已责令两家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罚款10万元。同时,对两家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孙某、李某琳分别罚款5000元。目前,全市快递企业通过两个案件对《反恐怖主义法》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具体的理解,有效地确保了全市寄递渠道的安全平稳运行。
【来源:岳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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