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流|新浪微博被音乐人集体讨伐“限流逼迫投放”,违反《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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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law讯在这次音乐人集体讨伐新浪微博“限流逼迫音乐人投放”一事,拥有垄断地位的新浪微博对特定具有商业价值的内容进行了限流,但又留下了给音乐人付费推广从而让相同内容可获得推介的“后门”。这大概率符合“反垄断指南”中第十六条“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第二项条件,极可能违反了《反垄断法》。当然,新浪微博究竟有没有通过限流不当牟利,有没有违反《反垄断法》,最终需要主管部门、法院判定。
新浪微博被指以限流逼迫音乐人花钱投放
11月20日,知名音乐人老狼在微博上发文:“新浪微博演出信息限流,书籍分享也限流,都花钱买头条,穷疯了吧。”
限流|新浪微博被音乐人集体讨伐“限流逼迫投放”,违反《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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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狼发文直指新浪微博对其发布的演出信息限流,限流目的是逼迫其花钱购买头条投放。
老狼演出信息限流在微博发布后,获得了了一大批音乐人的转发和声援。野孩子乐队喊话新浪微博:“今年的演出信息屡次被微博屏蔽,体面的赚点钱不好吗?”歌手苏阳表示:“早都发现了,没敢喊叫,怕他们得更厉害。” 歌手叶蓓则称:“最近接连遇到类似情况,演出、公益统统被限制。” 晓月老板声讨说:“微博现在吃相太难看。”等等。
这些音乐人的声援信息归结起来,可以为新浪微博在一定时期内,对很多音乐人演出信息实施了限流,限流的真实目的被大家质疑为逼迫他们花钱投放,且音乐人积怨已久,此前只是惧怕平台地位而敢怒不敢言。
回应认错并推出音乐人扶持计划
11月22日,新浪微博迫于音乐人和舆论压力,作出了回应。他们表示,将给音乐人更大的流量,并发布全新音乐人扶持计划。
对于被大家提出的限流一事,新浪微博解释是因为音乐人发布的博文内容“命中广告规则”,并表示平台将展开核查和规则复盘。但对于有没有“限流逼迫音乐人投放”,新浪微博没有做出正面回答。
不过,如果仅仅是涉及到所谓的“广告规则”不合理、需要核查和复盘,那么新浪微博大可以道歉并调整规则。新浪微博进一步发布所谓的“音乐人扶持计划”,是否说明其在“限流逼迫音乐人投放”一事上存在理亏呢?
对于微博官方的回应,有网友表示赞赏,也有网友质疑新浪网将推出的“音乐人扶持计划”可能构成新的捆绑和挟持,即没有加入该计划的音乐人得不到推荐推广。
限流|新浪微博被音乐人集体讨伐“限流逼迫投放”,违反《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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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不算利用垄断地位不当牟利?
2008年,《反垄断法》正式实施。今年11月10日,中国市场监督总局下发《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草案的第十六条“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中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可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无正当理由实施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相关条件的第二项是“以搜索降权、流量限制、技术障碍等惩罚性措施,强制交易相对人接受其他商品”。
作为在“微博大战”中熬下来唯一活下来的微博平台,新浪微博在微博垂直领域、娱乐内容领域非常强势,拥有垄断地位。在这次音乐人集体讨伐新浪微博“限流逼迫音乐人投放”一事,拥有垄断地位的新浪微博对特定具有商业价值的内容进行了限流,但又留下了给音乐人付费推广从而让相同内容可获得推介的“后门”。这大概率符合“反垄断指南”中第十六条“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第二项条件,极可能违反了《反垄断法》。
刺猬乐队主唱子健就自曝自己乐队被新浪微博限流经历,曾无奈之下交了近七千块钱,此后被微博开放了“转评赞”,或可成为一个鲜活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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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针对事件推出的“音乐人扶持计划”,有网友担心可能构成新的捆绑和挟持,即没有加入该计划的音乐人得不到推荐推广。这有可能违反“反垄断指南”第15条构成限定交易的第二项条件,即:平台经营者通过补贴、折扣、优惠、流量资源支持等激励性方式实施的限制,可能对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利益和社会整体福利具有一定积极效果,但如果对市场竞争产生明显的排除、限制影响,也可能被认定构成限定交易行为。
限流|新浪微博被音乐人集体讨伐“限流逼迫投放”,违反《反垄断法》?】当然,新浪微博究竟有没有通过限流不当牟利,有没有违反《反垄断法》,最终需要主管部门、法院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