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未成年人、未实名用户直播打赏功能将被封禁!限制最高打赏额

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
用户|未成年人、未实名用户直播打赏功能将被封禁!限制最高打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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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采访人员注意到,《通知》特别提到有关于未成年打赏的相关内容,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
此外,《通知》还提到,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在用户每日或每月累计“打赏”达到限额一半时,平台应有消费提醒,经短信验证等方式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消费,达到“打赏”每日或每月限额,应暂停相关用户的“打赏”功能。平台应对“打赏”设置延时到账期,如主播出现违法行为,平台应将“打赏”返还用户。平台不得采取鼓励用户非理性“打赏”的运营策略。
此外,对发现相关主播及其经纪代理通过传播低俗内容、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等手段,暗示、诱惑或者鼓励用户大额“打赏”,或引诱未成年用户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的,平台须对主播及其经纪代理进行处理,列入关注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南都此前长期关注未成年人打赏现象,并解析背后困局:家长、直播平台各执一词:家长指责平台存在审核漏洞,未履行企业责任;平台则称家长未尽监护责任,在审核退款的同时担忧被“恶意退款”。
当非理性消费和无法举证大量出现,落实家长、平台、部门的监管之责,形成共管共治,是亟待各方破题的迷局。 5月19日,最高法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有律师向南都采访人员指出,“未成年人花费巨额打赏游戏直播,不再局限于法律问题,已经是一种非常严峻的社会现象了。”
此前报道:未成年游戏直播打赏难题:管不住的孩子、缺位的家长和代退款灰
出品:南都新业态法治研究中心
采写:南都采访人员 诸未静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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