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脸”你不能说要就要!“人脸识别第一案”判了|健康头条 | 就要( 二 )


人脸数据一旦泄露,就是终身泄露
劳东燕的主要研究领域是刑法学。这两年,有关人脸识别的争议性社会事件频频出现,让她关注到这一新技术应用中的风险与法律规制问题。去年,她撰写的一些分析人脸识别的法律文章,因为击中了很多人的心声在网上盛传。近一年过去,隐忧仍在,而且变得更凸显了。
这些担心并非杞人忧天,现实中早有相应的案例。裁判文书网公开信息显示,从2018年7月开始,有犯罪分子通过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并制作相应的“换脸”视频,突破了支付宝的人脸识别认证。2019年,又有“00后”男孩绕过了厦门银行App的人脸识别系统,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多个账户并倒卖牟利。
在劳东燕看来,以上事件不过是冰山一角。随着海量的人脸数据被收集,人脸数据或许会和电话号码、身份证号一样,成为违法犯罪分子所使用的新手段。
让劳东燕忧虑的是,从民众到部分企业、管理者,似乎都还没有充分的风险意识。比如她的小区要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时,业主们在群里讨论。让大家反应最大的,不是刷脸,而是上传房产证信息的要求。“其实,人脸数据的收集所带来的风险,要比上传房产证大得多,二者根本不可比拟。”
技术应用不应偏离个人信息保护原则
如果说人脸识别的一端是一些民众对于便利的向往,那么另一端则是企业的变现冲动与政府的新型治理需求。
劳东燕认为,用人脸识别提升社会治安水平的初衷是好的,但人脸识别所涉及的,并不是个人隐私与公共安全的平衡问题——每个人就是“公共”的组成部分,人脸识别的推广运用,本身就会给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无法估量的风险”。“其间的问题在于,我们可能既不再享有任何隐私,也因此丧失绝大部分的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生物特征识别信息无法更改的特性,将使得受害者更难获得有效救济。“人脸数据具有不可更换性,因为我们无法换脸。一旦泄露就是终身泄露,即便采取法律手段维权成功,也难以恢复原状。”她说。
与技术的快速发展相对的是,现有的法律保护框架,难以对人脸识别实现有效的规制。“基本上征得同意之后,你的个人数据就跟你没有关系了,之后所有的风险都需要由你自己来承担。”她说,考虑到现实中,很多人都是在不知风险的情况下表示同意,或者由于必须使用相应App而不得不给予同意,以同意机制为基础的法律保护框架更是显得无力。
科技可以让生活越来越方便,但黑技术应用都不应偏离个人信息保护本位的原则,刷脸能不用就不用,而不是拿了公众的“脸”之后其他再说,这应该是常识。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原告胜诉,有着标志性意义,但如何规范各种应用场景下的人脸识别,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来源 | 晶报APP综合
统筹:沈强
【来源: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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