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幕|加长版“双十一”落幕 线上经济秩序需规范

编者按:把握新媒体热点,展望新媒体未来。从国际到国内,从政府到行业,搜罗新鲜资讯,陈述多方态度,观察进行时,就在人民网舆情频道推出的一周新媒体观察。
聚焦双十一
加长版双十一:传统电商战报喜人,短视频直播电商潜力与问题并存
据央视网消息,今年双十一有两波售卖期,11月1日-3日为第一波售卖期,11月11日为第二波售卖期。截止到11月12日凌晨,今年“双十一”各大电商成交额突破7800多亿元,与往年相比均实现了大幅增长。数据显示,今年“双11”天猫实现成交额4982亿,比去年同期增长26%,是过去三年来最高增速。京东双十一累计下单金额突破2715亿元,较去年增长超32%;苏宁易购11月1日至11日线上订单量同比增长72%。
据中国日报网消息,今年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首次加入双十一活动, 10月25日起,抖音开始进行预热活动,开设了“11.11抖音宠粉节”,并且在11月1日终极秒杀日正式开启“双十一”,平台整体支付口径成交额破187亿,单日成交额破20亿;在10月31日-11月11日,快手设置了“集卡分5亿”以及“整点红包雨”两波营销活动。
据新华社报道,今年“双十一”,直播带货的促销方式愈发流行。然而在直播带货如火如荼发展的背后,却已经围绕“影响力”指标形成了造假产业链。直播带货的收费主要以坑位费(即指定主播带货商品需要支付的费用)和佣金两部分构成,主播的影响力将决定具体的费用及比例。于是在有些直播中出现了观看人数吹牛、销售数据“注水”的问题,不少被蒙骗的商家最终赔钱,同时一些只认钱不看品质的“无底线”带货也直接坑害了不少消费者。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点评:今年的“双十一”拉长了战线,让消费需求得到充分释放,有利于缓解集中购买造成的网络压力。而“双十一”再创销售新记录,体现了中国内需的巨大潜力所在,在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和新冠疫情影响交织叠加的大环境下,通过双11这场“购物狂欢”窗口可以看见中国经济正在从疫情的影响下恢复元气。
央视网评论:双十一的销售业绩展现了中国消费者强大的购买力,成为迄今为止中国经济复苏的最佳“晴雨表”,也反映出中国政府对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应对科学有效。
“双十一”的复杂活动方式再次升级,一方面增加用户黏性,有助于刺激消费;但另一方面,规则复杂让用户消耗精力、浪费时间,进一步引发反感。对此央视新闻评论:“商家们可以诚意多一点,让利大一点。”在数字经济和电子商务发展繁荣的今天,考虑刺激消费的同时,数字鸿沟和数字红利等问题也需关注。
快手、抖音等短视频平台以直播电商等形式切入电商领域后,今年的“双十一”是其入场全网最大购物节的初尝试,同时也是对平台资源、数据、物流运转能力的巨大挑战。是否能创造良好的用户购买体验影响着短视频平台电商的用户黏性,更影响着短视频平台未来在电商领域的规划与发展。
直播电商行业已不再是淘宝直播一家独大,抖音和快手正引借其视频流量奋起直追。面对“双十一”期间的行业战报注水,电商、短视频等平台应强化自身监控体系,通过建设流量监测系统,实时监测主播的观看数据和流量数据,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流量造假、伪造销量等情况。应将有造假行为的主播列入黑名单。
政策指导
1、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公开征求意见,规范互联网平台经济秩序
据中国青年网报道, 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反垄断指南》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方面对平台经济领域做出规定,界定规范互联网平台不正当竞争行为。
点评:当今社会,互联网平台用户规模日益扩大,平台经济成为大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用户一方面享受来自互联网平台完备的服务,另一方面也面临着互联网平台垄断的限制,因此亟需相关规章规范互联网平台经济秩序。针对现状,《反垄断指南》对实施垄断协议、限制竞争、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例如“大数据杀熟”、 “二选一”等)做出分类界定且提出相应的处罚方式,这样在用户面对互联网不良垄断行为时,有规章可以保护用户权益;同时能有效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维护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互联网平台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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