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更换外|碎屏手机反复拆装 修好“旧伤”出“新伤”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1月18日讯 据浙江省温岭市消保委消息,今年10月,家住温岭市坞根镇的程女士将自己不慎摔碎屏幕的手机送到一家手机维修店修理,店家告诉她可以修好屏幕,费用要100元。来取手机时,程女士发现虽然屏幕修好了,可手机前置摄像头画面却变不清晰了。
程女士要求重新维修,手机维修店主按照程女士的要求又进行了拆修。经多次维修之后,她又发现手机后盖略有凸起,屏幕边缘有溢胶,维修效果并没有达到预期,于是程女士便向浙江省温岭市消保委求助,希望消保委助其维权。
温岭市消保委组织程女士与手机维修商家进行现场调解。商家承认,第一次出现前置摄像头不清晰的原因是因为自己维修时操作不够仔细,后来按照程女士再次上门的要求对手机进行了重新维修,前置摄像头变模糊的问题已经解决了。程女士说:“由于经过多次拆装,手机的后盖已经变形,而且屏幕边缘有溢胶存在,反而出现新的问题了”。商家表示:“屏幕的溢胶是由于单独更换外屏存在的问题,如果更换整个屏幕总成就不会存在问题,但是维修价格也将上升至300元,后盖变形可以通过胶水粘连解决。”程女士表示商家维修时未告知只是单独更换外屏而非总成,双方僵持不下。最终,该商家愿意退还程女士支付的100元维修费用,程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该手机维修商家隐瞒了维修手机屏幕单独更换外屏的真实情况,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应当承担责任。
浙江省温岭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维修手机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消费者送修手机时尽量选择有正规经营场所的商家,要注意查看其是否有营业执照。这样即使手机维修后又出现同样的故障,消费者也可以有明确的被诉方进行投诉。
第二,消费者的手机如果超出保修期或者由于人为造成的损坏,需要自己花钱维修,在将手机送修时最好当着维修人员的面确认自己手机主板上的串号、进网许可证等,且在维修票据上注明,维修手机时尽量要求当面维修,问清维修所使用的配件是否原装等。
【 单独更换外|碎屏手机反复拆装 修好“旧伤”出“新伤”】第三,消费者一定要保存好维修凭证,如果在取手机的时候需要归还维修凭证,消费者可将维修凭证进行复印留底,以免出现纠纷后无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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