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综合|又一地通报阳性!能否停止冷链食品进口?专家回应( 二 )


广大消费者也无须过度担心,但需注意食品卫生、做好日常防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微生物实验室主任李凤琴表示,大量科学数据表明食品不会感染新冠病毒,但有可能被污染:一是受到含有病毒的水、包装材料的污染,二是受到携带病毒的食品加工者的污染。
“目前来看,无论是海关还是其他部门,都已经部署了严格的查验、消毒以及管控的手段。暴露出来的问题货品,从整体货品占比来说,是相当小的部分。”秦玉鸣表示。
提升口岸通关效率,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1月12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毕克新表示,全国海关进一步加大了进口冷链食品的检疫力度。一是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与有冷链食品输华贸易的全部109个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了沟通磋商。二是暂停出现员工聚集性感染企业的产品输华,涉及20个国家99家生产企业。三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风险监测,共抽样检测样本873475个,检出核酸阳性结果13个。四是检出阳性后实施紧急预防性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输华冷链食品或其包装前2次被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海关暂停接受该企业产品进口申报1周,被检出3次及以上的,暂停接受进口申报4周。
《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指出,要“在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的同时,提升口岸通关效率,避免货物积压滞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从而实现“安全、有效、快速、经济”。
根据进口冷链食品物流特点,在完成新冠病毒检测采样工作后,分别在口岸查验、交通运输、掏箱入库、批发零售等环节,在其首次与我境内人员接触前都应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
科学精准防控,完善追溯管理
科学防治、精准施策,一直是我们在防控疫情斗争中的重要经验。那么,面对进口冷链食品潜藏的疫情传播风险,应该怎么办?
采访人员梳理各地出台的相关疫情防控指导意见发现,重点环节、重点场所成为共同的关注点。尤其是对加工企业和冷库、农批商超、餐饮服务等重点场所,各地及时加强常态化疫情监测和风险预警。
专家提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工环节和包装环节要特别注意原材料的消毒、检疫。运输、贮存过程中,冷库、车辆及工具都不得大意。销售过程中,集贸市场、零售企业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登记制度,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销货登记制度,同时注意及时消毒。
冷链防控纳入常态化管理,对各环节作出细致规定
日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各地对进口冷链食品要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海关、交通、卫生、市场监管、地方政府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分工被逐一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