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历史 | 在古代单身,你敢吗?( 四 )


唐太宗时期,战争刚过,田地荒芜,而劳动力又不足,没有劳作就没有钱,没有钱就娶不起媳妇,没有媳妇就没有娃!没有娃就没有钱……陷入死循环!这该怎么办呢?李世民脑子一转,就下了一道诏令,名为《令有司劝勉庶人婚聘及时诏》,大概是说:对于国内男女婚配问题,我很是焦心,特别是穷人家的!希望州、县官人解决普通老百姓中没有婚嫁的剩人,如果男女自由恋爱,官人不得阻止;对二十岁以上男子,十五岁以上女子,妻丧达制之后的男人和孀居服纪已除的寡妇,鼓励他们结婚;对那些因为贫穷出不起礼聘金的,鼓励乡里的富人资助完婚。
他还将找对象列入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刺史、县令以下官人,若能婚姻及时,鳏寡数少,量准户口增多,以进考第。如导勤乖方,失于配偶,准户减少,以阶殿失。”
古代男女婚嫁之事不仅关乎人们的生理需求,更关乎人口繁衍、社会稳定与家国的持续发展,堪称国家大事。可以说,古代为单身男女的婚配想尽了法子,在当时,为解决“剩男剩女”问题确实是行之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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