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报|注意!国家三部门发电商5大禁令:不得发虚假“战报”

CBO 采访人员 郭芬
对互联网平台的有力监控,有利于营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
战报|注意!国家三部门发电商5大禁令:不得发虚假“战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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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逢一年一度的双十一,一觉醒来,各大电商平台的战报蜂拥而至。截止到11月11日0点30分,2020年天猫双11全球狂欢季实时成交额突破3723亿元;2020年11月1日00:00至11月11日00:09,京东累计下单金额已经突破2000亿元;11月1日0点-11日1点,苏宁易购线上订单量同比增长72%……
战报|注意!国家三部门发电商5大禁令:不得发虚假“战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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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电商平台,各大品牌、主播也参与到这一战报的播报中。“此起彼伏”的战报让行内人目不暇接,同时也展示了消费者日益增长的消费能力和线上商务发展的迅猛速度。但在这其中不乏一些“刷单”“虚报战绩”“竞争失序”等乱象。比如双十一前夕,两大知名直播李佳琦、辛巴,就“直播刷数据”“偷税漏税”等问题互相喊话。
近日,针对这些乱象,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会议要求互联网平台“承担起平台内生态治理的主体责任,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其中主要包括:
1、不得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和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等行为;
2、不得滥用优势地位强迫商家站队“二选一”;
3、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4、杜绝刷单、刷评、炒信等失信造假行为,不得发布浮夸的直播带货“战报”虚增流量,不得从事商誉诋毁、裹挟交易等违法违规竞争行为,或依托算法推荐等进行“隐形”不正当竞争行为;
5、严控各类平台和App收集大量用户数据且泄露和滥用,避免电信欺诈等次生风险发生。
不仅针对互联网平台,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管控直播行业。
11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公布了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包括“售卖假冒伪劣产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擅自删除消费者评价”“对消费者依法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禁止刷单、虚报战报、管控直播乱象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肃清行业竞争乱象,维护电商平台健康的商业环境,有助于直播电商等在内的电商行业的发展。”显然,加强监管已成为维护各方利益的必然方式。同时,也只有行业增强守法意识,合理合规,公平竞争,才能塑造更好的行业风气,赢得更好的发展。
Editor 编辑 | 吴思馨
Proofreader 校对 | 周茹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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