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如何保护网约车的信息安全?“国标”即将出台 开始征求意见( 二 )


顾大松:因为按照标准化法,它现在没有国家的标准,而这个领域实际上跟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而且(涉及)庞大的就业群体和众多的出行企业。最近工信部有对APP的一个强制下架的提法,现在就是说,前期的行业的规范不够,一些法律法规的、一些技术上的要求,特别是信息保护的要求,(如何)用在自己APP的设计方面,其实可能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导致出现了这样的一个状况。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网络预约汽车服务运营者在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前,应告知用户并征得用户同意;订单匹配后,可向乘客展示的驾驶员信息包括驾驶员姓氏、头像、实时位置、车辆信息、评价信息,向驾驶员展示的乘客信息包括乘客手机号码最后四位、评价信息;网络预约汽车服务运营者通过界面展示乘客和驾驶员个人信息的,应对需展示的个人信息采取去标识化处理;驾驶员APP生成的行程录音应该在上传后完成删除,平台方收集的行程录音一般保存期限为7日;录音录像的使用必须经过审批;不应该滥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手段等。
顾大松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亮点在于对最小必要个人信息做出了规定,用户如果拒绝提供必要最小个人信息以外的信息时,网约车服务运营者可拒绝提供对应可选业务功能,但是不能拒绝提供网络预约汽车这项基本服务。顾大松同时认为,在征集意见期间,还应考虑第三方共享用户信息的问题。
顾大松:它提到了,但是没有突出,我们网约车里面有一个非常突出的内容,就是通过第三方来做的聚合平台,比如说有些地图类的产品,它都可以接入网约车的平台来叫车,聚合平台和平台公司和巡游出租汽车之间有信息的衔接,而衔接过程当中有很多环节,这个环节、过程当中的信息的收集,这种共享或者是利用,这里面的一些安全保护的问题或者规范利用的问题,我认为可能还是要深化的,其实应该突出。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完成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11月9日开始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期截止到2021年1月8日,在此过程中,这份网约车数据安全的国标还将有哪些更新?它的最终落地能为网约车行业的信息安全带来哪些约束?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