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言|优酷原总裁杨伟东因受贿855万元被判7年,证言信息量大!

优酷原总裁杨伟东在担任优酷总裁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855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此,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11月9日消息,优酷原总裁杨伟东受贿案判了。
在担任优酷总裁期间,杨伟东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855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此,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证言|优酷原总裁杨伟东因受贿855万元被判7年,证言信息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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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布的《杨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内容显示: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杨某担任某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总裁期间,利用其全面运营、管理某等相关平台的职务便利,收受、索取业务合作单位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855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利用其作为公司职员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2月3日起至2025年12月2日止)
2013年3月,杨伟东受古永锵邀请加入优酷土豆,先后担任优酷土豆集团高级副总裁、土豆总裁。此后,随着阿里巴巴文化娱乐集团的成立,杨伟东被任命为大优酷事业群总裁,兼任阿里音乐CEO。
2018年12月4日,根据举报,原阿里大文娱轮值总裁、优酷总裁杨伟东因经济问题,被警方带走配合调查。现任阿里大文娱轮值总裁、阿里影业董事长樊路远兼任优酷总裁。
杨伟东事件后,阿里大文娱轮值总裁、优酷总裁樊路远在给优酷全员信中表示:阿里对大文娱、对优酷、对内容产业投入的决心、信心、耐心都不会改变。
证言|优酷原总裁杨伟东因受贿855万元被判7年,证言信息量大!】判决书全文如下: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9)浙0110刑初1145号
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某,男,1973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文化程度,xx总裁,户籍地北京市朝阳区。因本案于2018年12月3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1月9日被逮捕。现押于杭州市余杭区看守所。
辩护人钱列阳,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陈建强,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以杭余检公诉刑诉[2019]96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19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佩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某及其辩护人钱列阳、陈建强到庭参加诉讼。其间,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经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建议,本院决定延期审理一次。现已审理终结。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杨某担任某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总裁,其利用全面运营、管理某等相关平台的职务便利,收受、索取业务合作单位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800余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具体事实如下:
1、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杨某索取、收受合作单位天津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魏某财物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并在项目合作过程中为上述公司予以关照。
2、2017年至2018年,被告人杨某收受、索取业务合作单位“某传媒”负责人董某财物共计价值约人民币300万元,并在项目合作过程中为上述公司予以关照。
3、2017年至2018年,被告人杨某接受业务合作单位浙江某影视有限公司在杭州、海南等地安排的酒店住宿、疗养等(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并在项目合作过程中为上述公司予以关照。
4、2017年至2018年7月,被告人杨某以借款为名,收受业务合作单位某传媒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程某给付的返点费用共计人民币300万元,其中人民币200万元打入被告人杨某指定的账户中,后钱款用于购买理财。
5、2018年7月,被告人杨某以借款为名,向合作单位某(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王某2索取人民币200万元,后该人民币200万元打入被告人杨某指定的账户中,用于购买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