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14岁少年偷走家里车钥匙,开车上了大街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祝隽采访人员顾潇)玩手机被发现,扬州一名14岁男孩遭家长批评后,竟偷走家中汽车钥匙,开车出去“散心”。11月5日放学后,男孩在父母的陪同下到交警部门接受了处罚,民警对其和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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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在家长陪同下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通讯员供图
11月1日晚10时许,扬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市民刘某某报警,称其儿子刘某甲因为和家人赌气,将家中的汽车钥匙偷走并将停在小区内的汽车开走了。家人全部出动寻找却没找到踪影,只好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运东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当晚11时许,在滨河路发现了被刘某甲开走的汽车,但刘某甲并不在车内。后来,家人发现刘某甲竟独自回到家中,已经在床上睡着了。11月2日,广陵分局将该起案件移交交警一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据调查,刘某甲今年14周岁,正在上初中。11月1日晚,刘某甲在家玩手机被妈妈发现,妈妈将手机收走并对刘某甲进行了批评。刘某甲与父母为此发生了争辩,随后又趁家人不注意,将放在茶几上的汽车钥匙拿走,并跑下楼并发动了汽车。刘某某发现儿子偷走汽车钥匙后,急忙追下楼,但刘某甲已经将汽车反锁,并不听父亲的劝告,将汽车开出了小区。
父亲追赶无果后,只好发动家人四处寻找。事后刘某甲交代,他将汽车开出去后,就在小区周边道路转了一圈,后来他自己也感觉有点害怕,就将车停在小区东门附近的道路上,自己走到附近的公园散散心。当晚11时许,刘某甲感觉十分困乏,便步行回家睡觉了。
【现代快报|14岁少年偷走家里车钥匙,开车上了大街】11月5日晚,刘某甲放学后在父母的陪同下到交警一大队主动接受处罚。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依法对刘某甲无证驾驶行为予以行政罚款1000元的处罚,罚款由其监护人负责缴纳,同时民警当场对刘某甲进行了批评教育。由于刘某某不是故意将汽车交给无证的刘某甲驾驶,所以没有对刘某某进行处罚。但作为家长刘某某有监护责任,警方对其也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他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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