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洲说股事|抑制可转债投机炒作 涨跌幅限制优于盘中停牌( 二 )


再比如 , 因为涨跌幅达到30%后一直停牌到14:57恢复尾盘交易 , 这尾盘交易的风险明显被放大 。 虽然规定“盘中临时停牌期间 , 投资者可以申报 , 也可以撤销申报 。 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复牌集合竞价” , 但停牌期间的申报无异于盲人摸象 。 而且大量的申报单集中在尾盘3分钟交易 , 不仅有可能造成价格的剧烈震动 , 而且投资者还面临着申报无法成交的风险 , 随之而来的就是投资者将面临着隔夜风险 。 而隔夜风险对于一个投机炒作的品种来说还是不容小视的 。
正是基于这样一些原因 , 因此 , 本人建议不如用涨跌幅限制(也即涨跌停板制度)来取代盘中的临时停牌制度 。 首先在涨跌幅的设置上可以选择20%的涨跌幅 , 与A股市场的科创板、创业板保持一致 , 从发展的趋势来看 , 下一步整个A股市场的涨跌幅也会设置为20% 。 这样国内资本市场的涨跌幅都设置为20% , 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方便投资者的投资 , 也有利于市场之间的相对公平 。
其次 , 采取涨跌幅限制除了可以抑制市场的爆炒行为之外 , 也可以让投资者进行正常的交易 。 盘中临时停牌了 , 交易也就中止了 。 但涨跌停板则不同 , 比如上涨20% , 虽然封板了 , 但却不影响投资者卖出 。 虽然投资者不能买入 , 但这正是为了抑制市场爆炒的需要 , 让不愿意参与市场投机炒作的投资者能够随时退出市场 。 而且这种涨跌幅限制 , 也避免了尾盘交易的不确定性风险 。 因此 , 与可转债的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相比 , 涨跌幅限制制度更具优越性 。 不妨用涨跌幅限制取代可转债的盘中临时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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