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今日停牌!豫金刚石“交作业”再现两董事反对:回函与事实不符( 二 )


董事对回函内容提出异议
值得注意的是 , 回函出现了与此前2020年三季报相同的情况 , 豫金刚石两名董事刘淼和王大平对相关内容提出了异议 。 相关报道》》》董事“反水”、股价大跌“变脸王”豫金刚石危机重重
豫金刚石表示 , 公司存在资金被动流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和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 其中 , 经核实 , 公司与牛银萍纠纷案件材料显示 , 资金流向控股股东 , 而公司与张志军纠纷案件材料显示 , 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借款担保 。 两起案件法院已扣划公司土地补偿款4400万元 , 公司无相关印章审批及使用记录 , 且诉讼事项未经公司董事、股东大会及相关决策程序审议批准 。
不过 , 豫金刚石称 , 作为相关诉讼案件的涉诉方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核查相关涉诉情况的形成原因 , 相关证据材料的文件不排除存在空白页签字套打或者盗用的可能 , 相关事项仍在核查中 , 同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权利 。
此外 , 对于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 豫金刚石称 , 经自查 , 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被判决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 其中已经法院判决生效的案件8单 , 诉讼金额合计约7.77亿元 , 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4.76% 。
然而 , 针对关注函回复内容 , 豫金刚石董事刘淼和王大平提出了异议 , 其表示 , 公司对是否存在资金被动流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形的回复与事实不符 。 其中 , “相关证据材料的文件不排除存在空白页签字套打或者盗用的可能”与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调解书认定的事实不符 。
刘淼和王大平表示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01民初3249号、河南省高院(2019)豫民终808号判决显示 , 公司未有参加庭审 , 亦未对牛银萍的主张提出任何异议 。 此外 , 公司还以庭审缺席、出具借据、未在庭审中对牛银萍证据提出异议等方式认可了公司与牛银萍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 因此 , 公司以实际行为认可了案涉文件的法律效力及对自身的约束力 , 回函以牛银萍相关证据材料不排除空白套打、盗用等与公司履行行为及庭审行为不符 , 不予认可 。
此外 , 刘淼和王大平指出 , 郑州高新法院(2019)豫0191执17229号执行通知书显示 , 公司与张志军之间的纠纷以调解方式结案 。 如公司对张志军证据材料存在异议 , 应当提出有效抗辩 , 但公司却以调解的方式与张志军和解 , 该等行为与公司在回函中的陈述不符 , 不予认可 。
豫金刚石将如何解除上述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的情形?豫金刚石表示 , 公司实际控制人郭留希拟于12个月内(2021年11月2日前)在以第三方资产偿还的基础上 , 与债权方谈判 , 处置产权清晰不受限制的资产、以物抵债、债务承接等多种方式偿还被动划扣形成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 弥补上述案件因司法划扣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