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综合|8岁男童乘电梯回家遇害 嫌疑人曾伤人尚在缓刑期

傻大方_原题:8岁男童乘电梯回家遇害续:最新司法鉴定,嫌疑人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8月12日19时许,遂宁市城区嘉禾东路某小区发生一起命案,8岁男童熙熙在乘坐电梯回家时遇害。
据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通报,嫌疑人刘某豪18岁,遂宁市船山区人,经初查有精神病史,在行凶后乘车离开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警方对刘某豪依法刑事拘留。
10月29日,受害男童母亲王女士收到船山区公安分局的一份司法鉴定意见通知书,其内容反映,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聘请有关人员,对嫌疑人刘某豪有无精神病,有无刑事责任能力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意见是“双向情感障碍,缓刑期,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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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收到的司法鉴定通知书
10月30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从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证实了这份司法鉴定通知书,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王女士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案发后,一家人都处在巨大悲痛中,已搬离原来小区。目前未与嫌疑人家属取得联系,也没有收到嫌疑人家属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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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的警方通报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8岁的熙熙在电梯里遇害,其遗体在顶楼楼梯间被发现,死亡原因系锐器砍切致颅脑损伤伴失血性休克死亡。嫌疑人刘某豪此前就在案发小区居住,而且与受害男童住在同一栋楼,只不过楼层不同,今年5月左右从小区搬走。
去年11月左右,刘某豪曾在其就读的学校伤害一名同学,家里赔偿了20多万,经相关部门鉴定,刘某豪为双向情感障碍患者,今年7月被判缓刑,案发时其正处于缓刑期。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