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档案服务推“八条措施” 存档取档更方便( 二 )


四、完善临近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档案接收及服务程序。本市临近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申请个人委托存档的,公服中心应依据档案情况作出告知,经本人承诺后办理档案接收。
五、规范档案证明服务。公服中心应依据档案内容记载如实出具证明。因档案缺少明确记载而无法提供相应证明的,公服中心应作出解释说明,提供出具存档证明服务。
六、明确档案材料复印内容。因办理就业、升学、考试、亲属投靠进京申请复印档案材料的,公服中心一般可复印档案中反映个人经历、学习成绩、就业报到、进京审批等材料。
七、落实简化档案服务要求。公服中心应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指南和业务经办规程开展服务,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取信息的不得要求个人或单位提供材料。
八、推进“不见面、少跑腿”档案便捷服务。公服中心应加强档案服务宣传,引导个人和单位通过互联网、微信等渠道获取更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