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小车停自家门口以为没事,结果占了盲道被贴单


扬子晚报|小车停自家门口以为没事,结果占了盲道被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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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0月27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采访人员 梅建明)近日,家住南京江宁的市民孙先生表示,自己将车辆停在自家门口,仅9分钟就被贴了违停罚单。他认为自己停在家门口,没有影响车辆行驶,为此投诉交警贴单方式有问题。
当地淳化交警中队的民警立即着手调查,在调取孙先生车辆的违停取证照片发现,他将车辆停放在土桥鑫源街商铺外的人行道上,且占用了盲道。了解情况后,民警联系并告知孙先生,他投诉的12345工单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之规定,其行为属违法停车,并不是说“家门口”“店门口”的公共区域就可以随意占用,且不论时间长短,其违停行为已经影响到行人正常使用人行道,符合贴单标准。经过民警解释,孙先生表示以后会按照停车规范来停放车辆。
【扬子晚报|小车停自家门口以为没事,结果占了盲道被贴单】警方提示:除常见的在禁停路段停车、占道停车等违停行为外,交叉路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消防栓处50米内不能停车,同时,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队处30米内也是不能停车的,市民驾车出行应谨遵停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