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联合围剿 剑指可转债疯狂炒作 多品种尾盘大跳水


券商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联合围剿 剑指可转债疯狂炒作 多品种尾盘大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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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的疯狂行情引发了监管关注 。
证监会10月23日晚间 , 证监会起草制定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办法》) , 针对近期出现的个别可转债被过分炒作、大涨大跌的现象 , 着重解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适应、交易制度缺乏制衡、发行人与投资者权责不对等、日常监测不完备、受托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 , 通过完善交易转让、投资者适当性、信息披露、可转债持有人权益保护、赎回与回售条款等各项制度 , 防范交易风险 , 加强投资者保护 。
券商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联合围剿 剑指可转债疯狂炒作 多品种尾盘大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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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规则要点:
1、 要求证券交易场所根据可转债的风险和特点制定交易规则 , 防范和抑制过度投机 。 尤其是要结合可转债的“股性” , 以及可转债盘面小易被炒作的固有缺点 , 重新评估并调整完善现有交易规则 。2、 证券交易场所应当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 尤其是要与正股所在板块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相适应 , 同时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对客户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进行核查评估 , 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可转债交易 。3、 防范强赎风险 , 对于预计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 , 发行人应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及时披露 , 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 。4、 赎回与回售条款设计应当体现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 , 赎回和回售的触发条件、行使期间、行使次数、计息方法等应当平等一致 , 不得单方面扩大发行人的权利或者限制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5、 证券交易场所加强风险监测 , 建立可转债与正股之间跨证券品种的监测机制 , 并制定针对性的异常波动指标 。6、 可转债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时 , 证券交易场所可以根据业务规则要求发行人进行核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 或者采取临时停牌等处置措施 。7、 对临时披露事件进行了详细规定 , 主要包括转股价格调整、转股数额累计到达公司股份百分之十、未转股总额少于三千万元、可转债信用评级发生变化等 。8、 求发行可转债确定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 , 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不得向上修正 ,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不得向下修正 。9、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 , 发行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 , 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债券受托管理事项 。10、 将新三板一并纳入调整范围 , 为将来市场的改革发展提供制度依据 。可转债市场的疯涨行情
近日 , 可转债市场上演疯涨行情 , 几乎每天在上演盘中临停 , 甚至二次熔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