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古代死囚为何多在“秋冬行刑”?

大家好,我们的邦德侃历史又来了,今天起我们一起来分享历史知识,也许你可以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哦。综观历史,历朝通常规定死罪犯“秋冬行刑”,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古人认为天人是合一的,自然灾害、瘟疫、祥瑞、丰年都是上天赐予的,因而人们的一切行为都必须符合天意。春夏之间草木茂盛、生机勃勃,人虽非草木,但亦属自然界的组成部分,其生死应合于自然。秋天草枯叶落,处决罪犯才合天地肃杀之时。这是宇宙的秩序和法则,人间的司法也应当遵守天意,顺乎四时,否则,要受到天神的惩罚。
行刑|古代死囚为何多在“秋冬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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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西汉大儒董仲舒继承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提出“天人感应”之说。他指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天意是“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后刑”的,所以应当春夏行赏,秋冬行刑。因为这时“天地始肃”,杀气已至,便可“申严百刑”,以示所谓“顺天行诛”。东汉章帝元和二年重申:“王者生杀,宜顺时气。其定律:无以十一月、十二月报囚”。除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者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执行。从此,“秋冬行刑”便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唐、宋律规定:从立春到秋分,除犯恶逆以上及部曲、奴婢杀主之外,其他罪均不得春决死刑。清朝规定,经朝审应处决的犯人,也需在秋季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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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还有一种说法是,之所以选择秋冬二季行刑,是考虑示警作用。因为农民在秋冬二季较为空闲,也方便地方官动员民众观看。喜欢的小朋友一定要多多说说自己的意见,我们一起来讨论,分享自己的观点,说的不对的也要指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