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臣|大臣死后谥号能否用“文”字?一看级别二看出身( 二 )


其实,莫说是“文正”,大臣要想获得以“文”开头的谥号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按清制:汉臣非翰林出身者,不得用“文”字。但官至大学士者,如果不是翰林出身也可谥“文”;满洲部院大臣,必须要历内阁学士或是充经筵讲官,死后方能谥“文”。
不过,官居大学士或是翰林出身者不予谥“文”者也是大有人在,满臣中入顺治朝大学士李率泰谥“忠襄”,大学士陈泰谥“忠襄”;康熙朝大学士巴哈纳谥“敏壮”、大学士苏纳谥“襄愍”;乾隆朝大学士杨应琚谥“勤悫”,协办大学士阿里衮谥“忠愍”等等。
汉臣中也有任大学士而未得谥“文”者,如顺治朝大学士谢升谥“清义”。由翰林出身,不依旧例谥“文”者,如雍正朝吏部侍郎署直隶总督何世璂谥“端简”。

大臣|大臣死后谥号能否用“文”字?一看级别二看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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谥号不用“文”字者,礼部奏准后,由内阁拟八字请旨。奉旨予谥者,由内阁拟进四字,恭候钦定。武将武功未成者,不得拟用“襄”字。但是这种严格的谥法制度到了晚清时期开始放宽了条件,自同治以后,凡官居一品者皆予谥,而且以“文”谥者较多。
需要说明的是,清代朝廷赐予谥号,都是出于圣恩,而无子孙请谥之例。唯一特殊的只有几个,如康熙时期永嘉知县马玠因公殉难,因其子孙疏请,追谥“忠勤”;正红旗都统、刑部尚书、三等男济世哈于康熙元年去世,未曾赐谥,其儿子上疏清谥获准,雍正帝予谥“勇壮”。此后,再也没有出现过子孙请谥的例外。

上面提到清代文武大臣予谥者都有一个硬性标准,那就是“非官至一品者不予谥”。也就是说二品以下的官员要想获得谥号是很难的。但情况也有特俗,“其有谥者系奉特旨或效职勤劳,或没身行阵,或以文学以武功均的逾格茂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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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康熙十八年,掌院学士喇沙里以讲筵之劳或谥“文敏”,此后,叶方蔼、沈荃、励杜讷、高士奇、宋文运、徐元梦等皆以侍郎予谥。
又,陆陇其以御史赠阁学,特谥“清献”,这是国家奖廉吏、重真儒之至意;马玠以知县赠布政使参议,谥“忠勤”,此为以监司守令尽节而获谥。甚至“九品微官,获易名之旷典”,如嘉庆朝滑县巡检刘斌赐谥“忠义”,此为重死事之臣也。
不管是皇帝还是诸王大臣,谥号一旦确定也非一成不变,改谥、累谥、加谥、追谥、夺谥也是常有发生,改谥如努尔哈赤初谥“武皇帝”,庙号太祖,改谥高皇帝;累谥仅限于帝后,后世皇帝往往于其谥号上层层累加,如太祖努尔哈赤累谥至“承天广运圣德神功肇纪立极仁孝睿武端毅钦安弘文定业高皇帝”,太宗、世祖亦累谥至二十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