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臣|大臣死后谥号能否用“文”字?一看级别二看出身

古代文武大臣死后,朝廷会根据他一生的功业事迹给予一种称号,称为“谥”或“谥号”,也称“易名之典”。但并非所有大臣死后都能获得谥号,朝廷给谥是要遵循一定礼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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谥号来源已久,周初始制谥法。秦始皇为了突出帝王的尊严,不允许群臣和后人对自己有所评价,下令废除了皇帝之谥。当了西汉吕后掌权时又恢复了谥法,并规定帝王谥号由礼官议定,群臣上奏,报请新皇帝裁决。
【 大臣|大臣死后谥号能否用“文”字?一看级别二看出身】从西汉至隋,帝王的谥号基本上是按古礼而定,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帝王一生的功过,只不过用词比较隐讳,字数也多在一字或二字。到了唐朝以后,帝王谥号的字数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偏离了谥号的初衷。
大臣给谥,在唐、宋、元、明诸朝,按制凡正三品以上官员死后,都要根据其生前业绩给予谥号,而给谥的程序大致分为请谥、定谥、赐谥三个阶段。
请谥,是死者的子孙、部下或其他有关人员向朝廷正式提出赐给谥号的要求;议谥为礼官根据其生平功过,对照谥法,讨论给予什么谥号;经过议谥后,最后定谥之权掌于皇帝;谥号确定后,赐谥仅是一种礼仪上的程序,一般由皇帝派人宣读赐给谥号。凡有谥者,皆在死者墓碑中标出,以示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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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对易名之典颇为看重,乾隆皇帝在追谥入祀贤良祠诸臣的谕旨中说“易名之典古昔所重,我朝赐谥尤为谨严。”正如乾隆皇帝所言,清代的易名之典相比于前朝,确实较为严谨和重视。
康熙四年,朝廷定制:诸王谥号,皆于封号前加一字为谥(如礼亲王代善的谥号为“烈”,睿亲王多尔衮的谥号为“忠”),贝勒以下辅国将军以上应否予谥,题请钦定,如奉旨赐给,以二字为谥。
此外,文武大臣则官非一品例不予谥,故有所谓“京朝官唯阁老、尚书、总宪得赐谥,侍郎以下不得与。”话虽如此,可纵观康熙一朝,官居一品而不予谥者大有人在,如保和殿大学士梁清标、大学士成克巩、吏部尚书苏赫等死后均无谥。

康熙时期形成定制:臣下谥典,由礼部奏请是否予谥,奉旨允准后行知内阁拟谥。此外,在谥号的用字方面也定了严格的规矩。如谥“文”字者,礼部可拟八字,由内阁选定四字;不得谥“文”字者拟十六字,由内阁选八字,最终由皇帝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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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出的是,文官谥号最高者“文正”,礼部、内阁没有不敢拟,皆奉特旨遵行。有清一代,获“文正”谥号者仅有八人,可见此谥号之尊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