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州|容易冲动杀人,事后再次反省,李世民对死刑复奏制度的贡献有多大?

死刑是所有刑罚中的最严厉的刑罚,是剥夺罪犯的生命、惩罚犯罪的最严厉的刑罚,具有无法挽救的特征。 法律在理论上对死刑的适用也有特别的规定,就是死刑复核程序。 简单来说,在一审、二审中进行死刑处罚后,必须经过一再的复审这一特别程序进行审核,只有经过复核和批准的死刑判决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才可以执行死刑。
自西周第一年周公提出“慎刑处罚”以来,慎刑思想成为古代刑事政策之一。 特别是死刑的应用上,要求通过严格周密的手续将冤罪的发生抑制在最小限度。 死刑复奏制度是这种想法具体制度化的体现。 太宗不是死刑复奏制度的最初倡导者,但对死刑复奏制度的完善做出了很大贡献。

交州|容易冲动杀人,事后再次反省,李世民对死刑复奏制度的贡献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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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错杀换来唐代死刑复奏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据《贞观政要》记载,唐太宗也认识到“人命至重,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宽简”。司法部门判处死刑,多上奏几次就可以多复核几次,尽可能避免错杀。史书记载,此后“全活者甚众”。
贞观初年(627年),交州(治所位于今越南河内市附近)都督(军政长官)遂安公李寿因贪污冒领国库公款被革职治罪。唐太宗委派瀛州(治所位于今河北省河间市)刺史(行政长官)卢祖尚前往查处此事。
卢祖尚并不了解交州的状况,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差事。后经了解,交州历来是流放犯人的地方,那里的百姓几乎还生活在原始状态,是个南蛮之地。加上文化知识又没普及,风俗习惯和语言也无法沟通。最致命的是,那里可有夺人性命的瘴气啊!
于是卢祖尚后悔此项差事,迟迟不肯赴任。甚至对唐太宗说:“这些日子臣偶感风寒,引发了旧病,一周半个月的也好不了,恐怕是不能马上去交州上任了。”
唐太宗说:“普通平民百姓答应的事情,都必须守信用,你作为大臣,当面答应朕的事,怎么能转身又反悔?还是早点动身去交州上任吧,三年后一定把你调回来。你不要再推辞了,朕不会食言的!”
【 交州|容易冲动杀人,事后再次反省,李世民对死刑复奏制度的贡献有多大?】卢祖尚不为所动,仍然不愿去交州赴任。他对唐太宗说:“岭南是经常流行瘟疫的地方,在那里生活的人,每天都得饮酒活血。而臣偏偏不会喝酒,一旦去了那里,恐怕是回不来了。”
这下李世民彻底怒了,立即派人将卢祖尚拿下,说:“作为皇帝安排一个人做事,他竟敢不服从,如果都像他这样,以后我还怎么号令天下?”就这样,年仅三十多岁的卢祖尚当即在朝廷上被斩杀了。
不久,李世民觉得卢祖尚虽然有失臣子的礼仪,但杀了他也太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