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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由阳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柯某干、柯某等18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6项罪名一案在阳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由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依法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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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至2018年底,以被告人柯某干、柯某父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打着公司的旗号,组织、领导被告人周某良、陈某华、桂某山、冯某豪等人长期盘踞在阳新县富池镇、枫林镇,非法控制猪婆湖区域和长江流域富池段,以暴力、威胁、恐吓、“软暴力”等手段巡湖巡江,腐蚀、拉拢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为组织提供非法庇护,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非法采矿、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 35 起犯罪事实、 3 起违法事实,组织之外,另有个人实施犯罪行为 2 起,致 1 人重伤, 1 人轻伤, 数十 名群众受伤、财物受损, 十余 艘船只被砸。该组织欺压群众、危害一方,在猪婆湖区域及长江流域富池段攫取非法利益 2600 余万元,非法开采江砂 28 万余吨,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严重影响了当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当地社会治安和经济社会发展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组织为壮大经济实力,利用猪婆湖养殖的便利条件,安排组织成员暴力巡湖,非法控制整个猪婆湖范围及周边区域,随意持械殴打过路群众、强行没收渔具、逼迫钓鱼群众下跪等,树立非法权威。为争抢、巩固长江流域富池段的势力范围,该组织多次驱赶武穴市某有限公司船只,并多次与武穴市涉黑组织成员火拼,甚至还阻碍长江鲤鱼山航道整治工程一标段施工,将施工附属船船长曹某安打伤。
柯某干召集组织成员开会商量,决定对富池所有“三无”采砂船只集中管控、统一偷采。随后,该组织采取所谓的“谈判”“协商”等“软暴力”传达采砂规矩,对不服从的、不遵守规矩的船只(包括组织成员的船只)进行打砸或者举报,以此恐吓震慑采砂船主,从而建立、维护采砂秩序,一举成为垄断长江流域富池段的“砂霸”。除此之外,该组织还以低买高卖的方式强行收购非法开采的江砂,赚取差价,并对“三无”采砂船只强行索要管理费。2018年10月,公安机关开始调查富池非法采砂案,该组织事先串供、安排外出躲藏等,以对抗公安机关调查,逃避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