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击鼓鸣冤真的行得通吗?答案实在让人失望

古代的法制不健全 , 所以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公正的地方 。 今天 , 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古代诉讼的那点事 。

在中国古代,击鼓鸣冤真的行得通吗?答案实在让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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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装剧里我们经常见到这样的桥段:
老百姓聚集在衙门前 , 当头一人用鼓槌擂响鸣冤鼓 , 青天大老爷升堂审案 。 这样的情节看得多了 , 观众难免会有这样的认知 , 那就是在古代但凡诉讼就必须击鼓鸣冤 。 实际上 , 这样的情况实属特例 , 衙门口的鼓其作用并不是用于击鼓鸣冤的 。
既然不是用来伸冤的 , 那衙门口的鼓又起到怎样的作用呢?
说起来 , 衙门前摆设的鼓其实是用来宣告县官下班的 , 和学校里的下课铃有异曲同工之妙 。 老百姓听到衙门口的鼓响了 , 就知道今天办案的时间过了 , 如果想要诉讼明日请早 。 直到明清时期 , 才有老百姓将此鼓用于伸冤 , 不过却纯属罕见现象 。
正常的伸冤 , 只需写好诉状 , 然后交到衙门里即可 。 只有遇到突发案情 , 来不及写状纸时 , 老百姓才会击鼓 , 而击鼓的目的也未必是鸣冤 。 县以上的州、省、道 , 通常都设有登闻鼓 , 如果老百姓有重大冤情 , 通过正常流程无法伸冤时 , 便会来到上级部门诉求昭雪 , 不过 , 击鼓的情况亦不多见 。
清朝中期 , 许多老百姓越级上访时都会采用拦车伸冤的方式 , 不过这种拦车伸冤通常会影响公务 。 为了正规化越级上访流程 , 朝廷规定越级上访不得拦车 , 如有重大情况可击鼓鸣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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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视剧里 , 我们有时还会看到这样的桥段:
某个妇女在衙门前上访 , 哭得悲天跄地令人动容 。 实际上 , 这种情况在古代发生的概率也不大 。 正常来说 , 不论是“告状”还是“告发”都是男人的事 , 女性并无诉权 。 倘若女性作为原告 , 状告丈夫、公婆 , 那么她必须要请一位宗族里的男性长辈陪同参与 。 像影视作品里妇女独自诉讼的情况 , 历史上是极其少见的 。
古代的“升堂”或“开堂” , 与现在法院开庭差不多 。 县令除了担任一县的政治一把手之外 , 还兼任法官的职能 。 而且 , 在一场古代诉讼中 , 基层县令审案是不受监察的 , 除非有上级下巡 , 否则审案的流程由县令一人说了算 。 在当今社会 , 案件调查取证审理过程中是绝对不可使用刑罚的 , 但在古代却并无此限制 。 古代的刑侦手段相当有限 , 所以最主要的证据就是口供 。 为了让嫌疑人尽快招供 , 所以古代司法机构往往会用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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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 古代县官审案时 , 最常使用的刑罚是什么呢?
古代最常用的刑罚为“笞刑” , 是用木板和竹条抽犯人的后背、臀部和腿部 。 我们在古装剧里看到的“打板子” , 就是一种笞刑 。 虽然这种刑罚的程度比较轻 , 但同样属于肉刑 。 所以在新时代到来以后 , 这种刑罚便随即退出历史舞台了 。
前面说过 , 基层县令在审案过程中是不受监察的 。 但是 , 在县官审案的过程中 , 却允许无关的老百姓进行旁听 。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 , 这些旁听的老百姓 , 同样起到了监督的作用 。 与现在审理案件不同的是 , 古代的审案完全是由县官一人说了算的 , 加上从前的刑律并不完善 , 所以判案事不会严丝合缝地遵照例律 , 也会考虑到当地的关系、人情甚至文化 。
对于一些小型案件 , 县官未必会在公堂审理 , 有时也会设在当事人居住的地方 。 现在流行的“炕上法庭” , 实际上颇有古代之遗风 。 一般来说 , 古代的案件都会当庭宣判 , 而一些较为复杂的案件则会酌情推迟宣判的时间 , 最多要数日后才能公布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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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百姓无法在审理中满足诉求 , 又该怎么办呢?
这时 , 老百姓就可以找上分巡道或知府 , 越级上访 。 这样 , 检查、监察才会进入到司法流程 。 可以说 , 分巡道和知府就是古代的检察官 。
正式意义上的检查制度出现于1906年 , 当时为了维持封建统治 , 慈禧派遣端方等公使前往日本、欧美各国进行考察 , 拟定了一套《大理院审判编制法》和《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 , 较为系统地借鉴了日本、德国等在法治上相对先进的国家 。
只不过 , 此时的晚清早已是秋后的蚂蚱 , 况且其腐败的根源在于封建统治 。 因此 , 即便修改了“官制” , 对于晚清衰败的进程也于事无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