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说曹植|曹植的诗风为什么会出现前期激昂,而后期悲壮

曹植(公元192年—232年),字子建,是曹操的儿子,曹丕的弟弟。曹植在文学史上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他是建安文学的杰出代表。有人说曹植的诗歌诗风始终贯穿着慷慨精神,但又有人说曹植的诗歌诗风,前后不一,前期为激昂,而后期为悲壮,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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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植,生乎乱,长乎军。他幼年时期是在东汉末年军阀混战中度过的。长大之后,多次跟着父亲曹操出征。在时代的浸染和曹操的影响下,他树立了雄心壮志,他想要戮力上国,流会下民,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同时,曹植还养成了致命的倜傥不群、恃才傲物的作风。曹植年十岁余,即能诵读诗论及辞赋达几十万言,并善写文章。因此,深得父亲曹操的赏识,并意欲将传位于他。曹植前期(公元220年之前),即他28岁之前的诗歌主要是歌唱他的理想抱负,他看不起那些庸俗的礼法之士和唯利是图的小人,对于终日游乐而无大志的少年表示惋惜。如其《名都篇》写到:名都多娇女,京洛出少年。宝剑值千金,被服丽且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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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鸡东郊道,走马长楸间。驰骋未能半,双兔过我前。揽弓捷鸣镝,长驱上南山。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观者咸称善,众工归我妍。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这首诗可译为:名都盛产艳丽的美女,洛阳更有风度翩翩的少年。我佩戴的宝剑价值千金,身着的衣服奢华鲜艳。斗鸡在东郊的道路上,赛马于长列的楸树间。我骑马驰骋还不到半路,一双野兔就蹦到了跟前。于是立即弯起弓弩搭上了响箭,扬鞭策马追上了南山。我左手挽弓,右手发箭,只一箭就把双兔射倒了。别的技巧还没有施展,又迎头射中空中的飞鸢。观猎的行人齐声喝彩,旁边的射手为我赞叹。归来大宴于平乐古观,美酒一斗便值十千钱。细切了鲤鱼烹煮虾羹,爆炒甲鱼再烧烤熊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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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朋引伴地前来入座,长长的筵席顷刻坐满。蹴鞠和击壤忙个不停,身手敏捷,花样翻新。太阳永远疾驰在西南,流逝的光景不可追攀。盛宴后我们如云骤散,明天清晨再来此畅饮游玩!这首诗,描绘了豪华而无聊的生活,曹植从中透露出青春年华不应被这无聊的生活所吞噬,人生应该胸怀大志。我们再看《白马篇》: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宿昔秉良弓,楛(kū)矢何参差。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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