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综合|商住一体小区楼下两家KTV扰民,业委会起诉颁证部门,法院二审判了!

【北青网综合|商住一体小区楼下两家KTV扰民,业委会起诉颁证部门,法院二审判了!】在四川凉山州宁南县休闲运动广场小区,楼下的两家KTV歌城长期扰民严重。几年来,小区居民通过多种渠道向相关部门反映,虽然当地部门曾责令其停业整改,但是之后又恢复营业,噪音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
去年5月,小区业委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宁南县文广旅局)告上法庭,要求该局撤销颁发给两家歌城的《娱乐经营许可证》。今年4月,普格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依法撤销宁南县文广旅局向两家歌城颁发的《娱乐经营许可证》。一审判决后,宁南县文广旅局及两家歌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红星新闻曾报道:楼下歌城噪音扰民多次反映未解决,业委会状告主管部门 法院一审:撤销经营许可证)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宁南县文广旅局及两家歌城的上诉主张均不能成立,法院不予以支持,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判决结果正确,今年9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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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城所在位置
事件:
楼下歌城噪音严重,业委会起诉县文广旅局
在小区内,两家歌城设在商住一体的楼房内,第一二层为歌城,第三层以上为居民住宅。据悉,两家歌城均为租赁宁南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门市设立歌城。
今年7月,小区居民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称,两家歌城存在多年,每天都营业到深夜,到第二天凌晨2点都还能听见歌声。他们多次通过多种渠道反映,相关部门曾让两家歌城停业整顿,但恢复营业后噪音依然扰民。除了多次向宁南县相关部门投诉之外,他们还向凉山州州长信箱及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反映投诉过。
2019年5月5日,宁南县休闲运动广场保障性业主委员会向宁南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被告宁南县文广旅局向魅力金座歌城和好声音歌城颁发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宁南县人民法院以此案需要指定管辖为由,报请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2019年9月26日,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由普格县人民法院管辖。
普格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歌城将经营场所设立在商住一体的楼房内,属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及《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所禁止设立娱乐场所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