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海淀一高速桥下曾堆着上千吨垃圾,三人因此获刑!( 二 )


问题二:污染环境定罪量刑考虑哪些因素?
根据刑法规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同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本案中,陈某某等三人非法接收、囤积、转运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建筑垃圾以及上述垃圾组成的混合垃圾,导致涉案垃圾的清理、处置费用共计60余万元,达到了认定“严重污染环境”的标准,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北京日报|海淀一高速桥下曾堆着上千吨垃圾,三人因此获刑!】法官指出,9月1日开始施行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并坚持生活垃圾分类采取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垃圾分类体现在各个环节,包括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均需要严肃对待,不得擅自非法处置垃圾。另外,《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则针对本市的情况,明确了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要求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生活垃圾分类的义务,并规定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对此,法官呼吁大家要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和落实垃圾分类,共同维护公共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