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声称可打点关系少判刑,假律师开假事务所因诈骗罪获刑五年( 二 )


法官提醒:这样做防范“李鬼”律师
“有时自称‘律师’的人,并不一定是真律师!”高淳法院法官刘鹃介绍,根据我国《律师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
因此,遇事需要找委托代理人,一定要仔细查看其是否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和法律工作者执业证,到所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实地进行验证,并按正规手续签订委托代理合同,防止遭遇“李鬼”律师。
特别是自称“在公检法有熟人,需要花钱打点的”,一定不要相信,谨防被骗。
刘鹃表示,对冒充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万承源 通讯员 唐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