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车辆拐弯停下被人撞,交警判定车主要担责


扬子晚报|车辆拐弯停下被人撞,交警判定车主要担责
文章图片
【扬子晚报|车辆拐弯停下被人撞,交警判定车主要担责】扬子晚报网8月3日讯(采访人员 梅建明 通讯员 江公宣)近日,在南京江宁湖熟灵汉东街与湖土路路口处,一辆轿车在转弯时与直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湖熟交警中队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据司机王先生陈述,当时他驾车从灵汉东街驶上湖土路左转向土桥方向行驶,在进入路口后还特意停车看一下有没有车子,结果电动车就直接撞了上来,自己根本来不及反应。
经现场勘察,民警发现事故发生时,王先生的车辆已经驶入湖土路并开始左转,转弯时没有避让直行车辆,因此在此起事故中王先生承担全部责任。然而,王先生对此认定表示不理解,拨打了12345诉求热线,表示自己的车辆已经停下来,是电动车自己撞上来的,不应该由自己承担责任。
随后,民警又与王先生联系,向其解释了转弯车辆过弯时,应当在没有进入路口影响其他通行车辆前停车观察路况,而不是先将车辆驶入路口再观察,顺序搞反所带来的影响也不同。因此,转弯车辆驶入路口影响直行车辆的正常通行引发事故,应当是转弯车辆承担全责。经解释,王先生终于理解了这一规定,并表示自己一直不知道过弯还有这么多的学问,经过此次事故以后自己一定会更加小心。
民警提醒:当前无信号灯路口事故多数都是驾驶员不懂得判断车辆的通行顺序导致,行经无信号灯、无指示标志也没有交警指挥的路口时,车辆应当停在停止线内进行观察,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同是直行的车辆应当让右侧车辆先行,这样可以确保安全通过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