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综合|粮库遭遇“萝卜章”背上400多万元债务!检察院出手!( 二 )


抱着最后一线希望,2019年8月22日,张加勇来到建湖县检察院申请监督。办案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经过仔细调查核实证据,查明孙金华已经被粮库解聘,未经授权,私自伪造印章用于经营、调解的事实。办案检察官认为,马厂粮库系建湖县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孙金华未得授权,擅自代理参与诉讼、进行调解,其调解结果既违反自愿原则,也损害了国家利益。建湖县检察院遂决定向盐城市检察院提请抗诉。
2019年11月28日,盐城市检察院向盐城市中院提出抗诉。盐城市中级法院经审理作出裁定,指令建湖县法院依法再审,再审期间中止执行程序。案件至此出现了转机。
虽然中止执行程序,但马厂粮库和法定代表人的“限高令”并未解除。由于不能申报为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粮库周边镇村已经出现了“卖粮难”现象。
建湖县检察院经研究认为,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应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等因素,而马厂粮库并不存在这些情形,而且粮库能否正常收粮,事关周边村镇农民的粮食销路,对公共利益影响较大。于是,该院向建湖县法院发出解除粮库“限高令”的检察建议。
根据检察建议,建湖县法院于今年1月20日解除了马厂粮库的限制消费措施。目前,福建某粮食购销公司诉马厂粮库合伙纠纷案已进入再审程序。
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