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综合|粮库遭遇“萝卜章”背上400多万元债务!检察院出手!


北青网综合|粮库遭遇“萝卜章”背上400多万元债务!检察院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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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王小刚 唐瑟 采访人员 刘浏)近日,江苏省夏粮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建湖县马厂粮库作为全省490家委托收储库点之一,重新开仓收粮。此前,马厂粮库因卷入一场官司而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限制高消费,已经一年多没能够参加政策性粮食收购了。该粮库能够重新收粮,离不开检察机关的努力。
【北青网综合|粮库遭遇“萝卜章”背上400多万元债务!检察院出手!】“我在粮库工作了一辈子,怎么也想不到粮库背了那么大个官司,自己作为经理,竟然被蒙在鼓里。”一说起这件事,马厂粮库法定代表人张加勇就唏嘘不已。原来,2015年12月3日,福建某粮食购销公司向建湖县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建湖县马厂粮库归还欠款200多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
很快,一个自称粮库实际经营者,名叫孙金华的人,带着粮库公章,出现在了法院。经调解,被告建湖县马厂粮库分期给付原告福建某粮食购销公司欠款234万元,利息216.532万元。2016年4月26日,孙金华在调解协议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盖上了粮库的公章。然而,对于这一系列“剧情”,作为马厂粮库法定代表人的张加勇却毫不知情。
原来,孙金华的确曾在粮库工作,可早在几年前就被粮库解聘。随后,他私刻了一套粮库公章,并利用自己在粮库工作时攒下的人脉,继续以粮库名义经营粮食购销。
调解书生效后,孙金华并没有按协议履行。2016年10月24日,福建某粮食购销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粮库全部资产收归建湖县粮食产业发展公司,经网络查控,粮库并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遂于2017年4月21日作出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在2018年7月对建湖县马厂粮库和法定代表人张加勇下达《限制消费令》。直到2018年5月,福建某粮食购销公司委托律师来调查马厂粮库资产情况,张加勇方才得知粮库竟成了被执行人。
孙金华到派出所投案后,交代了自己私刻公章、参与诉讼、进行调解的行为。此外,公安机关还发现孙金华曾指使他人挪用粮库公款360万元归个人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罪。经建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18年9月,孙金华因犯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十个月。因为超出追诉时效,无法追究孙金华伪造公司印章的刑事责任,其冒用马场粮库名义,参与诉讼、进行调解等行为,被进一步调查。
此时,虽然孙金华承担了相应法律责任,案件事实发生重大变化,但是强制执行程序并未终止,马厂粮库作为被执行人,仍不能参加粮食收购活动。2018年12月13日,马厂粮库向盐城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以超过再审申请期限为由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