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男子利用女子裸照敲诈勒索2.8万元

扬子晚报网7月18日讯(通讯员 江兰 谭江宇 采访人员 万凌云) 句容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王某某利用女裸照要挟勒索钱财,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17日,院方介绍,今年25岁的王某某,原本在一家传媒公司做编辑,因玩游戏输钱,借网贷逾期还不上,就产生了利用裸照敲诈别人钱财的想法。2018年9月,王某某通过某QQ群了解到女子刘某急需用钱,就冒充网贷人员加其QQ。随后,王某某以要为刘某审核贷款为由,骗取刘某先后向其提供手机通讯录截图、裸照、裸体视频等材料。
此后,王某某以将刘某裸照、裸体视频发给其丈夫和通讯录中人员相威胁,先后勒索刘某钱财共计人民币2.8万元。
【扬子晚报|男子利用女子裸照敲诈勒索2.8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等手段,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其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