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弱者给予一定程度的特权一定是正义的吗?

谢邀……既然提问都这么乱……那我还是直接分别讨论一下里面涉及到的问题吧……1. 关于社会福利的问题:题主有一个很奇怪的假设,那就是“教育投入是没有影响的”,但我们都知道教育投入是有影响的,并且教育投入有正的外部性。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不提供福利,给予足够的上升空间(福利与上升空间的确不是同一个问题,但是经过实证检验我们可以确信它们之间存在着强正相关性),伴随着“弱者”们上升的空间被封死,“弱者”们无法为社会提供正向的影响(或者甚至提供了负面的影响),“强者”的利益也会受损。2. 关于言论自由与政治正确的问题:通常而言,我们并不至于把涉及到名誉等问题的言论放在言论自由的框架以内,因为不保护人的名誉,允许人在心理上受到任意的伤害,也会降低整个社会的福利。当然,如果伴随而来的把被LGBT群体普遍认可的酷儿理论这样一个“科学理论”也政治正确化的话,那么就会让科学研究受到政治正确的干涉,从而阻碍科学的发展,而科学发展是有正外部性的,也就降低了整个社会的福利。3. 关于评价制度好坏的标准问题:该问题可以参考新制度经济学、福利经济学、法经济学的陈述,此处不再赘述,无论如何,评价制度的好坏都无法逃离某一种经济学的效率定义(帕累托效率、卡尔多-希克斯效率等),只有这一类综合了大量的人的情感考量的效率定义才能用于评价制度的好坏。单纯的只依靠某一种伦理学只能用来质疑某一个评价标准,而建立不起来一个评价标准(假定我们在元伦理学领域上遵循情感主义的话,那么就会是如此)。4..关于伦理学的入门问题:首先请说清楚你要入门的是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应用伦理学中的哪一个领域,这三者是很不相同的。应用伦理学讨论“对于某一个具体的事件要怎么决策”的问题,而规范伦理学讨论“道德规范是怎样的”的问题,元伦理学讨论“前面两个领域的的讨论都是在说什么”的问题。尽管严格来说,一个优秀的伦理学家总会同时涉及到三个领域,但这完全不代表这三个领域的入门方式是一样的(某一个领域的虚无主义也算是涉及到了)。例如应用伦理学就会非常重视逻辑训练,你不能拿着任何一个未从对方也承认的道德律出发证明的结论要求他人服从(事实部分由科学和哲学的其他领域负责);而规范伦理学可能更重视哲学史(对于这一个领域我不熟悉,因为我是这个领域的虚无主义者,要注意到,即使是在应用伦理学的领域,对于每一个事件的具体决策都已经达成了共识,这完全不意味着能得出一个唯一的道德规范);元伦理学有不少与心理学产生关联,即使你不认为道德判断只是心理的,你也必须要有一个方法来反驳它,这意味着一窍不通是肯定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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