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央行: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提供付费导流等服务

互联网|央行: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提供付费导流等服务】三言财经 9月25日消息,9月24日,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称,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