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员工离职后1年内研发的专利成果竟然归原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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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后1年内研发的专利成果
竟然归原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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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text-align: start">近年来 , 知识产权的保护在社会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 , 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 , 中国企业遭遇的知识产权纠纷数量越来越多 , 也越来越复杂 。 而作为企业来讲 , 拥有一份产权 , 足以支撑企业未来的发展 , 也决定了企业发展方向 , 产权可以帮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得绝对的优势 。
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比较晚 , 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都很不完善 , 现行的知识产权立法分散杂乱 , 调整时在有的问题上出现重复 , 而在另一些问题上又会出现空白 , 再加上大部分企业家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并不高 , 很多对方侵权的地方并没有注意 , 导致知识产权纠纷问题频发 。
案例解析
A公司系一家主要从事智能交通产品制造和集成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 。 潘某于1998年进入A公司工作 , 先后担任制造部经理、高级专业技术总监等职务 。 2010年4月潘某从A公司离职后到B公司工作 。 2010年6月29日 , B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名为“一种道路监控摄像机防重影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 。 2011年1月11日 ,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B公司该实用新型专利权 , 发明人为潘某 。 A公司起诉至法院 , 要求确认涉案专利权归A公司所有 。
【案例分析】
众多企业每年都会为技术研发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 , 就如华为公司 , 近几年为技术研发的投入都是达到了千亿 , 占销售收入的15%左右 。 然而有些公司 , 资金并没有那么充足 , 不能长久的留住企业的技术人员 , 这时 , 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员工在职期间履行公司职务和公司交付的任务时 , 并不能如期的创作出公司需求的技术产品 , 而在离职之后 , 利用其他的条件继续进行与上家公司布置任务相同的产品的技术研发 , 创作出与前一家公司的职务有关的作品 。 案例中的潘某就是在离职A公司 , 入职B公司后作出了与其在A公司职务有关的创作 , 那么这一作品的产权到底是归谁所有呢?
【技术|员工离职后1年内研发的专利成果竟然归原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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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text-align: start">根据《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 , 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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