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报|江苏连云港落马市委书记的特定关系人:通过妻子和4名情人组成利益链( 二 )


但最终 , 王建华并没有如愿地平安“落地” 。 2017年8月7日 , 王建华因涉嫌犯受贿罪 , 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被刑事拘留 , 同年8月22日被逮捕 。 《19号判决书》内容显示 , 1988年至2013年 , 王建华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接、职务晋升、长途客运线路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1996年至2017年 , 王建华索取或者非法收受杨敏、秦钧钧、严陆根等22人给予的人民币1866.929208万元、美币32.1万元、港币36万元、低于市场价格购房款人民币232.0441万元、价值人民币111.206094万元的汽车两辆、价值人民币25万元的象牙一根、价值人民币5.7万元的水晶摆件、价值人民币16万元的购物卡、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加油卡 , 上述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508.497322万元及“百达翡丽”牌手表1只、“真力时”牌手表1只 。 而王取得财物的途径 , 则是“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 。
上述财物“来源”的具体名单 , 包括翠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屏国际”)法定代表人杨敏、江苏华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杜家林、南大苏富特公司总经理秦钧钧、南京华通信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石田、南京利源集团董事长严陆根、南京凯江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小平、江苏一德集团董事长陈俊、南京东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天成、南京天创建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杨业平、江苏海源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宴海、南京立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捷、南京金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金榜集团”)法定代表人陈雷、江苏信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周晓萍、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以下简称“中国华力控股”)丁明山、连云港聚威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海平、多伦科技股份董事长章安强 。 上述企业界人士称 , 王建华从南京转任连云港后 , 诸多企业也随之“东迁”连云港 。 财物的另一个“来源渠道” , 是王建华提携他人而获得的“回报”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京市分会副会长周池、南京市江宁区政府原副区长言明林、江苏银行南京营业管理部时任副经理乔宗君、连云港市民防局局长(连云港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史道友、连云港市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吕伟以及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汇鸿股份”)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国海的名字在列 。
颇受关注的是 , 唐国海原为王建华的“老部下” , 2018年8月29日 , 被南通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 2019年7月24日 , 王建华也在南通中院迎来判决 , 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 并处罚金250万元 。 此时 , 他已退休5年多 。
仕途得意
南京 , 将军中路88号 , “翠屏国际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