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综合|流浪狗撞伤老人 投喂者赔4万?法院回应了( 二 )


相反,若投喂者能够将流浪猫狗引至人流较少的偏僻区域进行投喂,这事实上是一个风险降低行为。即便风险最终发生,其亦不应承担责任。因此,即使投喂流浪猫狗,最好也不要在人群密集场所,特别是附近有儿童聚集场所进行投喂。
而如果是主人遗弃宠物狗,主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小明称,从法院的判决结果来看,是符合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的。由于投喂人在饲养流浪狗时,让流浪狗对其产生了一定的依赖,同时也构成了事实上的豢养关系,也就是其先行行为(多次或较长期的投喂行为)引致出了对流浪狗的管理责任,投喂者应当适当担责。建议爱狗人士遇到类似情况,最好请相关部门来处理,否则很容易出现自己被狗咬伤或者因狗咬伤他人而导致投喂人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主人遗弃宠物狗,宠物狗在生活中咬伤他人,被咬伤者没有过错的话,宠物狗的主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此前报道:遵义一老人被流浪狗撞伤,法院判喂养者赔偿4万元
北青网综合|流浪狗撞伤老人 投喂者赔4万?法院回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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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流浪狗撞伤
喂养者赔偿4万元
2019年9月20日,家住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的60多岁居民昝某,前往正安县农贸市场买菜。在回家途中,路边突然跑出一条黄色土狗将他撞倒,并导致昝某摔伤。
经入院治疗后鉴定,昝某右侧多发肋骨骨折,达十级伤残。昝某家属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调查发现,这条土狗原系流浪狗,但住在附近的居民万某,长期向该土狗投食喂养。
不过,万某却认为,自己仅仅只是喂食,并非狗的实际主人,因此不应该担责。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无果,昝某向正安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万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
2020年4月,正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万某经常向该狗投喂食物,事实上系豢养该狗。即便该狗是流浪狗,但由于万某未能认识到流浪狗的危险性,采取了不当方式进行投喂,使该狗对万某投喂的食物产生了依赖,经常在附近流浪,引发本次事故。
于是,法院判令万某赔偿昝某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万某不服,上诉至遵义中院。
9月4日,遵义中院法官对该案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分析投喂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列举类似案件的审调情况,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由万某赔偿昝某4万元。
对这一调解结果,双方表示接受,万某当庭兑现了4万元赔偿款。
长期喂养至流浪狗在家中逗留
咬伤人后被判赔近4千元
流浪狗撞伤老人,喂养者需要赔偿,这并非个例。2019年,湖北省十堰市郧西法院审结了一起相似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