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蓝新山海经|邹蓝||13元的索赔远不足以补偿被盗走的人生( 二 )


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列举三原纪委和监察委的一系列人事处理结果 , 是感觉这些都应该是荆高峰被冒名顶替之案件的造假环节当事人 。
这里再说河南沈丘王娜娜被冒名顶替案 。 王娜娜2003年高考后 , 因未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 , 以为落榜便外出打工 , 之后结婚生子 。 2015年王娜娜发现自己当年并非落榜 , 而是考上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 但录取通知书被张莹莹顶替了 。 2016年7月 , 周口回应王娜娜信息公开申请 , 13人被处罚依据公布 。 2016年11月 , 王娜娜申请恢复学籍被拒 。 2017年9月 , 王娜娜被洛阳理工学院录取 。 经过3年专科学习 , 如今从洛阳理工学院顺利毕业 。 她因被冒名顶替了13年 , 也有13个当事人 。 她因此向顶替者索赔13元 , 目前正等待开庭 。
13元 , 开玩笑 , 太宽容了 。 13年或18年或30年被偷去的人生 , 只得13元 , 18元或30元的象征性补偿?以河南周口 , 陕西咸阳或渭南 , 以及山东菏泽/聊城的人均收入算13年 , 18年或者30年 , 就是一个巨大的数字 。
或者还有另外一种计算法:顶替案当事人历年年薪社保福利加总为索赔额 , 然后再加起码一倍为精神赔偿 。
我们需要这样一个成功索赔的案例来有效遏制相当猖狂的中专和高校录取的偷天换日舞弊案 。 谁被牵连到就至少赔十万八万的 。 这么一来 , 一条烟 , 两瓶酒 , 或三百块钱的红包 , 就能让人帮忙把狸猫换太子的事情办了?风险太高了 , 谁傻会去干?
还有呼吁当事院校在被顶替者如果愿意的前提下 , 接受被顶替者入学 。 理由是 , 校内外犯罪分子勾结将“货”即受教育机会 , 错发给了别人 。 现在发现错误 , 当事院校的“货”当然要补发 。 我觉得这是言之成理的 。 王娜娜就如此要求的 , 无奈后来重新考入洛阳的一所院校 。
邹蓝新山海经|邹蓝||13元的索赔远不足以补偿被盗走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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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蓝新山海经|邹蓝||13元的索赔远不足以补偿被盗走的人生】
被冒名顶替者确实应该如同武汉敲锣女那样猛敲锣来引起社会关注 , 借图 。
感谢老友孙浩 , 他对被冒名顶替者遭偷去的人生持民事索赔主张 , 并要我就此发表点意见 。 于是就拉拉杂杂写了这么几句话 。
常州王振华王家的案子是秉持匡扶正义 , 扶持弱小理念的陈大律师接的 。 现在河南王娜娜王家的案例 , 全国人民公认是真正的匡扶正义 , 扶持弱小的案例 。 不知陈大律师有没有兴趣介入 。 1200万拿不到 , 1万2还是有可能的 。
20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