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预防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多部门协作( 二 )


在地方立法层面,目前我国已有四川、山东、上海、深圳、苏州等地在地方性法规中对儿童乘车安全及安全座椅的使用做出相应规定,但是从立法到执法还需继续完善。王阳认为,在推动地方条例修改完善过程中,既要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又要结合各地实际有所创新。
预防道路交通伤害需多部门协作
实践证明,儿童道路伤害是可防可控的。“十四五”规划提出,“减少儿童死亡”和“切实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的目标。而深化儿童乘车安全保障制度,可以从减少儿童交通事故伤亡的角度做出一定贡献。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级巡视员宋文珍指出,预防儿童交通伤害要综合施策、多管齐下,而立法是最首要的措施。配备儿童安全座椅首次在国家的法律当中体现,这彰显了国家对儿童安全问题的重视。同时也在《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专门增设儿童安全领域的内容,提出降低儿童交通伤害死亡率,推广使用安全座椅、安全头盔,从政策层面推进儿童乘车伤害预防。
政策的鼓励、法律的制定,其最终的生命力还在于实施和落地。在预防儿童道路交通伤害问题上,需要多部门合作、整合资源。宋文珍强调,对儿童道路交通伤害的预防和控制,安全座椅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还需要包括家长监护、学校教育、交管部门对道路交通设施的管理、道路的设计、驾驶员的教育和引导以及事故急救系统和应急处置等在内的多部门、全方位的配合以及科研机构开发更好的产品。这是一项系统工程,是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才能完成的一项工作。
佟丽华指出,儿童安全座椅要加强质量监管,如果有企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惩罚力度,保障儿童安全座椅在关键时刻能够发挥作用,努力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治理模式,保障儿童的生命健康权。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