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逃脱|密室逃脱意外受伤,老板要赔钱吗?( 二 )


本案中 , 小王签署的免责协议内容免除了天天公司的安全保障责任 , 且没有证据证明天天公司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小王协议内容 , 因此该免责协议应属无效 。


法官提示
经营者:设立机制 , 充分提示
1.设立安全机制
对密室工作人员进行游戏流程培训及安全事项培训;全面排查游戏活动区域中物理环境的危险因素 , 如昏暗的光线、狭窄的通道、陡峭的楼梯和尖锐的道具等场景布置 , 并在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放置警示标语或进行语音提示以及准备保护用具;在游戏过程中 , 密室经营者应通过监控设施全程监控玩家游戏状态、工作人员情况和场内相关设施 , 及时制止工作人员和玩家的危险性动作;若玩家在游戏中受伤 , 密室经营者应当及时、妥善处理 , 对受伤玩家进行相应急救处置 , 将伤害降到最低;此外 , 还应当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分析 , 不断改进游戏环节和改善游戏设施 , 在保证玩家游戏体验感的同时确保安全 。
2. 充分提示说明
游戏开始前 , 工作人员应当对整个游戏流程予以介绍 , 告知玩家风险等级 , 发放《入场须知》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指导;尤其在开展风险性较高、刺激性较强的游戏项目前 , 对于可能发生危险的事项进行提示 , 并指导玩家安全通过游戏 。
【密室逃脱|密室逃脱意外受伤,老板要赔钱吗?】消费者:量力而行 , 安全第一
实践中 , 很多玩家为了追求新奇刺激的体验参加惊悚类的密室逃脱游戏 , 结果发生事故 。 玩家在游玩的过程中应当量力而行 , 考虑自身身体状况、疾病历史以及心理承受能力 , 在做一些危险动作前应认真听取安全动作指导避免受伤 , 在无法继续时应及时退出游戏以免发生危险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造成他人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 , 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 , 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 , 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 , 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 ,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 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 , 按照对方的要求 , 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 , 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 , 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
来源:朝阳法苑、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