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洗稿”调查:网站软件“秒洗”,写手规模接单千字十元( 四 )


网络“洗稿”调查:网站软件“秒洗”,写手规模接单千字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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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层面,2020年12月底,浙江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桩利用“洗稿神器”抄袭他人文章成果的案件。
原告方腾讯诉称,被告快忆公司通过其运营的网站向公众提供“后羿采集器”软件服务,使用“后羿采集器”可实现对微信文章的采集、反屏蔽、洗稿及自动导出等功能,经“后羿采集器”“洗稿”后的文章,与原文相比,仅在内容上进行了同义词替换、语序转换等操作,文章的主题、观点、逻辑、结构等均高度相似。腾讯方面认为,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请快忆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490万元。
法院一审后认为,“后羿采集器”所进行的“伪原创”处理只是对已有文章的简单同义词替换、语序调整,文章段落结构与段落基本表达内容不变,本质上仍然属于抄袭。判决被告停止通过“后羿采集器”提供“伪原创”服务,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万元。
就此,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成文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余杭法院作出这一判决,从司法角度明确了提供“洗稿”软件服务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给“洗稿”现象敲响了警钟。
采访人员注意到,2020年11月11日,新修订的《著作权法》正式发布,并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作为法律关系最为复杂、调整主体众多、社会牵扯面最广的一部知识产权专门法,著作权法的修订备受社会关注。
法律学者王琳发布在《新京报》的撰文分析,从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来看,聚焦的多是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新《著作权法》有不少亮点,源于司法实践中已被广为接受的解释或惯例。如很多机构媒体和优秀的自媒体人苦于被一些无良媒体以“搬运”、“洗稿”的方式大肆侵权已久。
“‘搬运’、‘洗稿’只是众多侵权乱象中的冰山一角。灰色产业之所以能够在黑白之间运行,多数时候并不在立法不明确,而在执法不严格。”王琳认为。
长期关注知识产权领域的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顾问刘彬也向澎湃新闻分析,此次修订新版《著作权法》亮点在于“提高法定赔偿额”和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可能产生的侵权行为具有震慑作用,相当于戴上了“紧箍”。
刘彬说,对于故意侵权、侵权情节严重的情况,法院可以判决给予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人的权利使用费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倍数赔偿。同时还将法定赔偿数额的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并设定了法定赔偿额的下限500元。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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