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事|“家事”上升到“国事”!父母“依法带娃”时代开启

昨天(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父母们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
“家事”上升到“国事”,父母“依法带娃”
2021年1月、8月和10月,经过全国人大三次审议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10月23日正式表决通过。该部法律分为六章五十五条,分别从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监护人和社会对家庭教育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了划分和规定。这是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又一部教育领域的重磅法规。在该法律立法顾问苑宁宁看来,家庭教育促进法集中体现了两个关键词“指引”“赋能”。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顾问 苑宁宁:第一个关键词就是指引,通过法律的方式告诉父母,你如何当好一个合格的家长,引导着你去按照科学的方法,科学的理念去教育孩子。第二个关键词是赋能,就是的确父母也是需要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时候,可以去向公共体系获取相应的帮助,也学习到相关的知识,然后来提升自己的能力。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但家庭教育具有私密性和个性化,当“家事”上升到“国事”,如何尊重家庭教育自身规律?相关专家指出,从法律的名称到相关条款的设定,都体现了立法意图。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专家顾问 苑宁宁:我们看这部法律的名称,从一审的时候叫《家庭教育法》,后来叫《家庭教育促进法》,增加“促进”两个字,其实它的这个导向就非常明确了,就是家庭教育我政府负有促进的职责,就是我们要去加重政府的职责跟义务。
多位专家认为,“促进”二字的增加,是对家庭教育自主性的顺应和尊重,体现家庭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国家、社会为家庭提供支持、协助。
北京师范大学儿童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边玉芳:第一次关于家庭教育立法,我们更多希望是一个帮助家长的法律,能够帮助我们的家长成为更好的教育者,来赋能的这样一个法律,而不是说我们一来就是说给我们的家长,你做得不好,就是要怎么怎么怎么的。当然了,家长该承担的责任也还得承担,就是说我们帮助你承担起家庭教育第一责任人的一个角色,完成你相应要完成的任务。
专家透露,在一审稿中,针对家长拒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明确了罚款、拘留等惩罚措施,但在后续审议过程中,此条被删除。该法律中提到的对家长的批评教育、劝诫制止、予以训诫等措施,与其说是惩罚,不如说是纠偏,帮助家长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
“软硬兼施”,家长多渠道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后,碰到家庭教育遇到困难的家庭,相关部门应当怎么做?多地已经发布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和开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提供了经验。
在四川泸州叙永县的全国首个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刘某和张某夫妻俩正在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双方因为离婚纠纷,导致13岁的女儿产生厌学情绪,不间断逃学,父母处于放任状态,老师多次家访劝其返校无效。于是,承办法官向这对夫妻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指派两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其进行指导。
四川泸州叙永县妇联副主席 家庭教育指导师 尧冰:今天这个案子是个案,也带有一定的普遍现象,很多夫妻因为夫妻关系就忽略了对子女的教育,那通过我们家庭指导师对父母、家庭做出指导,让他们重新认识到自己在子女教育上的疏忽以及欠妥的地方,及时对子女的教育做出纠正,重新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这部家庭教育促进法尽管比较“温和”,但同样对公检法机关发现父母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情形作出了规定。2021年10月21日,江苏淮安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原告周某、赵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决定将刚出生的小女儿送由他人抚养。后经朋友介绍,被告朱某夫妇从赵某处将女婴带回抚养。事后,原告双方关系有所缓和,对送养小女儿一事感到后悔,多次与被告协商将孩子送还,但被告不同意。双方诉至法院后,经过调解,被告同意将孩子送回原告处,原告给予一定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