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的强监管时代要来了么?( 二 )


但联交所认为这样的解释是缺少实质性的 , 并提示IPO申请人应进一步阐释已经开展的工作 , 以及未来以实现董事会多元化目标而将采取的行动 。
在目前仍处于公开意见征集阶段的ESG咨询文件中 , 联交所也提出了一系列有关董事会多元化的建议 。
图:联交所有关董事会成员性别多元化的建议
图片来源:联交所 , 检讨《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咨询文件
未来 , 具有单一性别董事会的企业极有可能不再有港股上市资格 , 而已上市公司的整改措施将被密切监控 , 审核要求也将更加严格 。
基于TCFD建议的气候信息披露仍是监管重点
气候相关风险在全球各地均被列为优先处理事项 。
在本次审阅中 , 联交所也对IPO申请人的气候相关信息进行了评估 , 最终发现披露质量参差不齐 。
因此 , 联交所建议上市公司按照TCFD的建议进行气候信息的披露 , 这也与全球众多监管机构的做法一致 。
注:有关TCFD的介绍 , 详见《“碳中和”目标下 , 发行人该如何披露气候相关信息》
2020年12月 , 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发布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策略计划 , 其中规定相关行业须在2025年或之前按照TCFD建议就气候相关资料作出披露 。
TCFD所建议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素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管治-公司对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的管治情况;
策略-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对公司业务、策略及财务规划的实际及潜在影响(若属重要数据);
风险管理-公司如何识别、评估及管理气候相关风险 。
指针及目标-用于评估及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的指针与目标(若属重要数据) 。
图:TCFD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框架
ESG的强监管时代要来了么?
文章图片
图片来源:TCFD , 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建议报告
在2020年7月起开始实施的新版ESG指引中 , 联交所也加入了TCFD建议的元素 , 如要求董事会监管ESG事宜、就若干环境关键绩效指针订立目标及披露重大气候相关事宜的影响 。
现阶段 , 关于气候相关信息的披露责任并非强制披露项 , 仅属于“不遵守就解释” 。
但从联交所近一年来的行动来看 , 有两点可以肯定:气候相关信息的披露责任将会进一步增强 , 而披露框架也将愈发接近TCFD的建议 。
为此 , 联交所发布了基于TCFD框架的气候信息披露指引 , 以促进上市公司遵守TCFD的建议进行披露 。
在《气候信息披露指引》中 , 联交所透露 , 正在审阅ESG报告框架 , 以进一步符合TCFD建议 。
从上述内容来看 , 联交所下一阶段的ESG监管重点是非常明确的 , 监管态度也愈发强硬 。
自2012年出台ESG指引以来 , 联交所的ESG监管已经经历了由“最佳实践”建议的1.0时代 , 再到“建议披露”的2.0时代 , 再到包含强制披露项的3.0时代 。
目前 , 联交所的ESG改革仍在进行中 。
纵观全球 , 只有联交所实行了如此严格的监管政策 , 市场似乎离ESG强监管时代还有一段距离 。
上周 , ESG圈发生了一件划时代的事件 。
11月3日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Foundation)正式宣布成立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SustainabilityStandardsBoard,ISSB) , 并将启动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SustainabilityDisclosureStandards,ISDS)的制定工作 。
不过要知道 , ISDS最终目的是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一样 , 成为各国遵循的强制性披露规则 。
而在ISDS的制定过程中 , 也必然面临平衡相关机构利益及大国政治博弈等问题 。
当年 , 国际会计准则也面临类似的挑战 , 并在经历了约40年的艰难推进后 , 才得到了世界主要经济体的支持和认可 。
从现阶段来看 , ESG的强监管时代并不会马上来临 。
虽有包括伦敦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纳斯达克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也已出台ESG指引 , 但均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项 。
众多行业巨头也在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进行激烈争论 , 以反对强制披露气候信息等ESG监管要求的出台 。
于国内市场来说 , 中国在联合国、G20等国际舞台上 , 已经表明了对ESG和可持续发展的支持态度 , 而港股市场似乎也为A股的ESG改革积累了丰富经验 。
但贸然出台ESG政策 , 很可能让中国企业处于不利的地位 。
毕竟全面的ESG政策 , 在短期内 , 即意味着企业要为ESG管理和ESG绩效提升投入资源 , 并披露更多的ESG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