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中国之治”的气象华章:纪念《气象法》颁布实施20周年( 二 )


中国气象局|“中国之治”的气象华章:纪念《气象法》颁布实施2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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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以《气象法》为指导 , 明确了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和双重计划财务体制 。 国务院有关部门把气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 , 将地方气象事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
——以《气象法》为主体 , 形成了由气象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气象标准构成的有机联系、相互补充、协调一致的气象法治体系 。 截至目前 , 现行有效部门规章19部、气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113部、地方政府规章134部 , 气象国家标准193项、行业标准532项、地方标准666项、团体标准17项 。
——以《气象法》为主体 ,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一系列配套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出台 。 针对与气象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进一步细化规范 。
循着事业发展脚步 , 气象法治建设20年来发生根本转变:从无到有、从点到面、从分散单一到体系完备 , 依法管理气象工作、依法发展气象事业成为气象现代化建设征程中稳稳的基石——
以法为盾 , 护探测环境安然 。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及其配套地方性法规规章、行业标准 , 让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有法可依 。 在其指引下 ,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加大保护力度 , 加大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
以法为矛 , 促信息发布规范 。 《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 , 坚持气象预报统一发布制度 , 规范媒体传播责任和要求 , 让信息传播更有力、气象预警更有效 。
以法为纲 , 塑灾害防御新格局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颁布实施 , 实现救灾向防灾的法治新突破 。 在其指引下 , 各级各部门出台相应规章制度 , 逐渐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新格局 。
以法为基 , 助气候资源科学利用 。 在《气象法》规范指引下 ,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推进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人工影响天气等工作 。
蓝图变坦途 奏响“中国之治”气象乐章
天下之事 , 不难于立法 , 而难于法之必行 。
回望《气象法》的实施历程 , 高位领航、各方关怀伴随始终 , 汇聚起励精图治的强大合力——
2001年 , 在《气象法》颁布一周年之际 , 为了加大《气象法》的宣传和实施力度 , 李鹏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气象法》 , 为发展经济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
2013年 , 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专门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气象法》执法检查作出批示 , 要求认真开展《气象法》执法检查 , 推动《气象法》有效实施 。
20年来 ,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 有效推动《气象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贯彻实施 。 各级气象部门坚持法治原则 , 认真履行《气象法》及其配套法规赋予的职能 , 确保各项业务和服务依法管理、规范运行 。
20年来 , 气象法治建设这项宏大的系统工程 , 正一步步由蓝图变为现实:
——气象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气象部门坚持把贯彻落实气象法律法规 ,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培训和普及教育力度 , 让气象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 持续优化气象法治环境 。